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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办(中心):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52号)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落实有关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责任站所:所有村(居)、办(中心))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站所:所有村(居)、办(中心))
(三)全面优化公开平台
1.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
2.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政府网站实行互联网协议第6版,探索建立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配合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认真执行《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严格底数管理,实行逐级备案。常态化开展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3.抓好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按照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已建成的政务公开专区运维管理。(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
(四)扎实开展试点创新
1.启动村务公开试点。选取镇庙庙湖村和王家庄村承担村务公开试点,在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编目录、建平台、上信息、组织验收”的指导下建设试点。(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责任站所:各村(居)、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狠抓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适应新岗位。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材料。(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对照本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责任站所:综合办公室)
三、严格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一)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按照要求按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公开义务避免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通报,及时整改落实。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各办(中心)、各村(居)每季度末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综合办公室择优向县级相关单位推送,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如被采用,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责任站所:各办(中心)、各村(居))
(二)提高培训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责任站所:各办(中心)、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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