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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出席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高党发〔2021〕38号
各村、各站所:
根据自治区、市县党委的总体安排部署,乡党委将于7月下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为了开好乡党员代表大会,现就做好出席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参加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闭幕会上提出的“三个一定要”要求,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带头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4.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自觉维护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5.坚持党性原则,有较强的履职意识、议事能力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熟悉农村基层情况,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名额的原则
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15名,其中:乡村各级干部一般应占5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般应占8%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一般应占18%左右;其他生产一线代表一般应占24%左右;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分别与全乡妇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大体相当;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上述比例除妇女、少数民族代表和45岁以下的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
三、程序和步骤
各党支部在推选产生代表,要突出扩大民主,提倡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即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与乡党委沟通后,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再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具体程序和步骤为:
1.各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上报乡党委进行沟通。
2.各党支部根据乡党委意见和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再按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乡党委。
3.由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在广泛征求所在村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现实表现材料。乡党委根据考察结果,对各党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4.各党支部收到批复后,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党委审查,同时呈报《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5.乡党委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并报县委审查后,由乡党委对各党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各党支部将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显要位置张榜公示。
6.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要切实采取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电话提前约定等形式,确保参会人数达到要求。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然后直接采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选出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后,要及时将代表选举情况以书面形式,连同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一并报乡党委进行审批。
在以上各个环节中,提出各类名单后,要认真制定名册。党支部需上报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初步人选名册、预备人选名册均参照随文所附代表名册(附表2)制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参照随文所附代表登记表(附表3)制定。
四、代表资格审查
乡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杨占斌
副组长:征自武 张 娜
成 员:王学敏 李 丽
代表选出后,乡党委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对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主要审查:
1.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酝酿讨论和提名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2.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单位撤换。
3.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
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顺利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格工作程序。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要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质量,如期完成选举任务。
附件:1.高庄乡各党支部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共平罗县高庄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出席中共平罗县高庄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流程图(参考)
中共平罗县高庄乡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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