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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通知
平党组发[2019]63号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于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进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顺利实施,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公务员法,全体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广大群众了解公务员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的自觉性,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现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自觉性。《公务员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是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领导与监督的政治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为我国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修订《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抓实抓好,落实落细。
二、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的学习效果。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例会、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加强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领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的法律内涵和精神实质,研究法律规定,吃透制度原则,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全县广大公务员要熟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基本宗旨,要树立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的意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三、强化宣传,扩大《公务员法》的社会影响。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利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公务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务员法》,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在全县大力营造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对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公务员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将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0952-6095069
联 系 人:马英花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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