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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泽涛等28名同志任职定级的决定
平人社发﹝2015﹞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苏泽涛等28名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苏泽涛:任县公安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党 莎: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潘赛颖: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王振宁: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谈 泓: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许 赛: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丁 桥: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刘 毅: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杜 慧:任县司法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梁 晶:任县工业和商务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陈 峰:任县工业和商务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苏益亨:任陶乐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潘 迪:任陶乐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马晓丽:任陶乐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韩雪刚:任陶乐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张 帆:任渠口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张成燕:任渠口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王 楠:任高仁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高小龙:任红崖子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王艳茹:任红崖子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李 成:任红崖子乡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李文犀:任黄渠桥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段尧凯:任黄渠桥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兰慧龙:任黄渠桥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杜春林:任头闸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卢晓阳:任头闸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王雅宣:任城关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张 静:任城关镇人民政府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请务必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装入公务员人事档案。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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