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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 的通知
平发改发〔2026〕16号 签发人:许利峰
关于发布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收费单位: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6〕12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2026年平罗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并将《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一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为现行标准,在国家、自治区和我县未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前,相关收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二、相关收费部门和单位应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单位要按照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监督。
附件:1.2026年平罗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2.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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