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意见反馈】关于《呈报平罗县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20号)要求,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了《平罗县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共征集意见建议6条,全部采用。
1.将第三条第三款“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第一项改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治理体系和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推行市场准入正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意见提出部门: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将第三条第三款“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第二项改为:充分发挥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及商(协)会的作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家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表意见和诉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领军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意见提出部门: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将第五条第一款“建立健全要素市场”中第三项改为:突出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抓好信息数据中心建设,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实现工业互联网平台、云平台、工业APP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意见提出部门: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将第六条第五款“完善现代产业政策体系”中第一项改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健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加快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四大改造”攻坚行动,推动工业经济从低效供给向高效供给、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意见提出部门: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将第六条第三款“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中第一项改为:建立健全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配合石嘴山市巩固国家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
意见提出部门:平罗县财政局
6.将第六条第三款“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中第二项改为:加强金融监管与服务智能化建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升金融监管、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筑牢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健全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诉讼机制和执行绿色通道机制,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
意见提出部门:平罗县财政局
三、征求意见结果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梳理重点难点,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方案》初稿经过多次完善补充,反复研究起草并修改形成了本次送审稿。2021年6月9日至6月14日,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2个部门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建议6条,全部予以采纳,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县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修改,10月22日前进行了反馈,均无修改意见建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