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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设立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征求意见说明
一、设立依据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有关要求,30万人口的县市必须规划建设一所特殊学校,推进全县教育公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高我县特殊教育水平,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经县政府2019年9月24日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利用平罗县新建残疾人托养中心部分房舍(原小兴墩小学旧址)建设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已经完成校舍改造、各室设施设备采购、生源摸排等工作。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教体局局务会议讨论后报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办公室征求意见安排,我局到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残联等部门征求意见,以上部门均对设立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无意见。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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