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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19-0018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0日
标  题: 【意见征集】关于《平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意见征集】关于《平罗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石嘴山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突出政治引领和师德师风建设,着力破解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障碍,坚持育才、引才、用才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实施各类工程和行动计划,深化改革,切实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逐步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教师教育体系、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教育体系科学完善,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教学中普遍应用,教师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基本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在职业上有获得感、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师德修养

(三)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轮训。重点在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健全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的“双培养”机制。教师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入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使广大党员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表率。(责任单位:教体局)

(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把教师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首要条件。健全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研修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每年面向全体教师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24学时。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程”,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实施“优秀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教育,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教师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工程”,支持教师开展社会调查、学习考察、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产学研相结合项目,深入了解党情国情区情市情,加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和定期分析思想动态工作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责任单位:教体局)

(五)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师德模范宣传表彰制度,每年教师节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健全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师德鉴定制度。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将教师的工作作风、师德表现、教学质量及师德师风评价作为重要内容,拓宽师德师风档案结果的运用,与教师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紧密结合。建立师德师风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的师德评议活动。健全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师德师风失范者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年终综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教体局)

三、加强教师专业素质培养,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六)着力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入开展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育一批教学名师,建设一批高水平“名师工作室”。完善骨干教师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分级核定培养比例,实现自治区、市、县(区)相互衔接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自2019年起,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提高全县骨干教师人才奖励标准,并根据业绩考核发放。实施教育“三名”工程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打造平罗县教育人才培养小高地 ,加快我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七)加快提升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按照自治区 “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要求,加强教师信息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理论素养培训,全面开展信息化教学工具和宁夏教育云空间等应用培训,组织网络环境下教与学方式转变专项研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科教学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骨干人才培养,分层次开展校(园)长信息化领导力、骨干教师信息化课程应用模式探究等高层次培训,培养一批信息化应用的“种子人才”。扎实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在职教中心建立教师智能研修中心,实施教师智能助手和优质资源应用行动、未来教师培养创新行动、教师智能研修行动,实现教师人工智能教学能力培训和智慧教学应用研修全覆盖,达到教师人人想用、人人会用、人人好用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技术的新局面(责任单位: 教体局)。

(八)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并严格实施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利用3年时间完成幼儿园教师资格持证率100%的目标。注重园长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按照《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加大对现任职园长的专业化引导与培养,通过定期培训和专题研修及“十佳名优园长”评选等形式,培树典型,帮助各幼儿园园长树立职业园长理念,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对编制外的教职工,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对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的工资和社保缴费由政府和幼儿园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不断提高编外教职工工资待遇。积极与扬州大学、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幼儿师范学校联系,开展学前教育专业生源地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办好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加大面向农村的学前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学前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前职后培训,通过区、市、县三级培训,确保3年内在职学前教师全员轮训,提高学前教师的保教能力。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和奖励机制,夯实园本教研制度,加强幼儿园课题研究工作,建立国家、区、市、县级立项研究课题奖励制度,对立项、结题并获奖的国家、区、市、县级课题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经费奖励,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为提升全县学前教育质量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 人社局  财政局)

(九)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信息化应用能力与学生心理辅导等基本技能训练,开展好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推行新入职教师在优质学校跟岗实践1-2年后再到岗任教机制。以实施创新素养教育为核心建立中小学校教师评价体系。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高教师实施创新素养教育的能力。支持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师研修访学、终身学习、专业发展培养,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班主任职前培训、教师、校(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责任单位:教体局)

(十)加强县职教中心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完善职教师资培训机制,每年安排专门的培训经费,用于职教中心教师在职培训提高。推行“双导师制”,鼓励企业参与职教师资培训,推进产教融合,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牵头单位: 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十一)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实施教研队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分年度组织教研员进修、学习,围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搭建专项培训和应用锻炼平台,系统提高教研员信息化素养和现代技术应用示范能力。开展“书香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全县教研员读书和学术交流,提高教研员人文素养。建立区域教研共同体和兼职教研员制度,聘任部分业务素质高、教研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优化教研员队伍人员和能力结构。推进校本教研,加强专职教研员岗位锻炼,通过入校示范和到校兼课等方式,提升教研员综合教研能力。兼职教研员兼职工作量和专职教研员兼课工作量,均计入本人总体工作量,相应待遇纳入本人所在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发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十二)提升校(园)长专业化水平。坚持教育家办学导向,实施校(园)长领航工程,开展中小学骨干校(园)长培训和名校(园)长高级研修。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中小学校(园)长每届任期3-5年,任期内一般不调离、不交流,任期届满重新选聘,可以连任,校(园)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加强综合考核评价,校(园)长聚焦教学,承担教学任务量作为考核任用校(园)长的重要依据,促进校(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激发办学治校活力。(牵头单位: 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教体局)

四、建立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激发教师发展活力

(十三)创新编制管理办法。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寄宿制学校管理、全面二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采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教学一线需要。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以县为主,动态调剂。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和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调配职能。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编制向农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鼓励学校课后服务购买第三方优质教育课程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

(十四)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坚持“谁用人、谁招聘、谁负责”的原则,给予学校、幼儿园一定的自主权,支持校(园)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招聘程序,根据学校需求,每年由组织、人社、编制、教育部门共同赴名优师范院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试讲考核直接引进入编,优先安排到岗。各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没有编制的采取“先进后出”办法解决。普通高中教师补充以优秀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为主。鼓励本县户籍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回乡从教,每年招聘教师时安排一定比例招录平罗县户籍的毕业生。(牵头单位: 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编办、财政局、教体局)         

(十五)建立教师跨校执教机制。开展学校名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跨校走教。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开展名师跨校带徒,定期开展区域大教研活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退休优秀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鼓励名师主动承担、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讲座、培训、评审、公开课等活动。(责任单位:教体局)

(十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和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简单以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评价教师。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乡村校园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完善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加大教师聘期考核力度,对不能胜任或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教体局)

(十七)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教师考评细则,对教育教学能力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教师,实行待岗培训制度,对经培训仍不能胜任的教师,实行高职低聘或转岗安排到教育系统以外工作。(牵头单位: 教体局;责任单位: 人社局)

(十八)完善县职教中心教师管理使用机制。完善职教中心教师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对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强化聘期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分配机制,结合职业学校实际,将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加大绩效工资发放力度,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责任单位:教体局)。

五、努力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

(十九)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县政府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县级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名校(园)长每人奖励2万元,名班主任、名教师每人奖励1万元。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楷模和最美教师,支持社会各界创作展现新时代教师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讲好“四有”好教师故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出资对教师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教体局 财政局)

(二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学校章程建设,严格备案管理,发挥教师在办学治校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教师申诉制度,依法公正公平解决与学校争议,依法保护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权、管理权等正当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建立“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对正常教学的干扰,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责任单位:教体局)

(二十一)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完善幼儿园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的指导意见,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知识贡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各项待遇。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新招录教师中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提供公租房,力争教育人才“引得进,留的住”。(牵头单位: 人社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教体局)

(二十二)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组建各类教师体育艺术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赛事和活动,增强教师体质,丰富教师精神生活。逐步提高教师健康体检标准。鼓励各学校为教师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对因突发事故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师,由县政府按相关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予以救助帮扶。(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县妇联)。  

六、着力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县委要牢牢把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领导权,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建立党政领导与教师长期联系制度,积极解决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体现党组织对教师的关心关爱。

(二十四)强化经费保障。政府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优先予以保障,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体制,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县财政每年投入的教师培训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参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有关标准开展培训。完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和政府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和机关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并将结果作为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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