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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14-196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24日
标  题: 关于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的通知

关于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道德教育、

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增强他们遵纪守法意识,提升其自身综合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对全县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册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

二、培训地点

平罗县职业技术学校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

2014年1月20日下午2点

四、培训内容

(一)石嘴山市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讲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规定相关内容。   

 (二)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委员、中国盲人协会副主席、宁夏爱德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王结同志进行道德教育。

(三)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讲解《刑法》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

五、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教育活动作为落实教育、监管、帮扶的重要手段,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司法所负责通知辖区内参加教育活动的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及时上报名单,做好考勤。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予以警告一次。

 

平罗县司法局

2014年1月17日

                                                     

平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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