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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城关镇沿河村设施农业产业园三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3〕41号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城关镇沿河村设施农业产业园三期工程立项的请示》(城政发〔2023〕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沿河村设施农业产业园三期工程
(项目代码:2302-640221-04-01-95708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沿河村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沿河村农业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沿河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温棚维修改造工程和拱棚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温棚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温棚共13座(长135m,宽11m),温棚内混凝土人行道硬化面积1404㎡,铺设高透光率5+2水晶PO膜2214㎡,铺设防雨棉被2646㎡,安装卷帘机电机(1.5KW)2台,卷膜器4台并配套电缆及配电箱1台,通风口内设尼龙型防虫网297㎡,顶部设置防兜水钢网162㎡,棚顶干铺竹胶板243㎡,平整并铺设棚内墙面PE编制布558.3㎡,铲除侧墙面及耳房墙面涂料面层并喷刷涂料73.8㎡,敷设PPRde63给水管65m、PPRde40给水管130m,安装蓄水罐1个,新建机井1座并配备抽水泵1套。
2.拱棚建设工程:新建拱棚共5座,(长92m,宽16m),拱架采用80*30*2镀锌椭圆钢管,棚内立柱采用60*2.5镀锌钢管立柱,拱棚四周设置240*200钢筋混凝土圈梁,立面四周铺设高透光率5+2水晶PO膜,顶部铺设防雨棉被,安装卷帘机电机(1.5KW)2台、卷膜器4台,通风口内设尼龙型防虫网,棚顶干铺60cm宽竹胶板,新建机井1座并配套安装抽水泵1台。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2月-2023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8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09万元,其他费用9.67万元,预备费2.85万元。
资金来源:一二三产业融合资金、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和自筹。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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