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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150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2〕10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204-640221-17-01-264078)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民兵集中训练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训练条件,为民兵实施军事理论教育和进行军事技术、战术教练提供了重要场所,对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和提高执行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前进农场沙湖社区中心路与姚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原沙湖中学。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综合楼改造、新建报告厅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1.综合楼建筑单体改造工程。改造综合楼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改造面积2380㎡,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室内给排水、供电线路、采暖管道、消防设施改造及内墙面粉刷、门窗更换、吊顶、屋面防水、楼地面铺砖等;
2.新建报告厅工程。采用装配式集装箱板房,建筑面积270㎡;
3.室外硬化改造工程。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停车场、运动场、室外训练场地硬化及其他区域场地平整;现状门房、大门改造翻新,新建铁艺围墙167m;
4.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室外给排水、供热、供电等管线敷设工程及室外消防设施改造等。
五、建设工期
2022年5月-2022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5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0.29万元,其他费用35.6万元,预备费19.08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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