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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2-003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种植示范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2〕101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种植示范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101号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种植示范产业园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政发〔202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种植示范产业园项目
    (项目代码:2203-640221-20-01-75057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宝丰镇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食用菌产业体系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新建轻钢结构菌菇种植大棚22栋,其中:标准化大棚20栋(长72m、宽12m),双面日光大棚2栋(长72m、宽12m),新建冷库一栋1000㎡,分拣车间1栋1238㎡,配套建设砂砾石硬化道路一条,硬化面积4309㎡及给水、供电外网及箱变等附属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4月-2022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78.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3.3万元,其他费用72.32万元,预备费43.0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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