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改革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下简称“三统一”)工作。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妇幼保健工作。
(五)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上报、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六)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代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八)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承担平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