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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伏乡关于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20〕47号
各村、各站所:
现将《通伏乡关于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通伏乡关于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平罗县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平开领发〔2020〕10号)文件要求,为查准找实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坚持从严从实,坚决扛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全面开展“四查四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较真碰硬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
二、整改问题和措施
(一)“两不愁三保障”方面
1.部分贫困人口建新不拆旧仍住危房。交叉考核发现,存在贫困户因旧房未拆和危改房面积小等原因仍住在原有危房中。暗访调研发现,虽有危房改造后的新房,部分群众仍选择住在危改前的房屋,主要是想把危房改造的新房留给子女居住。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政策宣传。摸清底数,认真筛选出各村因旧房未拆和危房改造面积小等原因仍住在原有危房中的贫困户,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向农户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发放危房改造宣传单,了解困难,澄清利弊,使贫困户明白不让继续住在危改前房屋的原因,做到全部改善住房环境,达到安全住房标准。二是统一拆除。村委会在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后,要及时组织施工队对所有旧危房进行统一拆除,在拆除危房时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出现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二)责任落实方面
2.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交叉考核实地核查了解,巡视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对反馈问题认领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对照巡视考核发现问题进行反思,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方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逐一销号,确保存在的问题认领精准、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明显。二是对整改问题建立台账长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
整改时限:2020年4月底前
3.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影响脱贫成效,稀释群众“获得感”。暗访调研了解,部分贫困户家的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不精准。
整改措施:组织帮扶干部学习《扶贫手册》填写说明,明确填写内容、填写标准,同时定期入户查看,对填写不规范的及时反馈、整改,同时进行通报。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落实方面
4.稳定脱贫存隐患,脱贫根基有待“加固”。暗访调研了解发现,大部分贫困户将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投入到购买牛羊等养殖产业支出上,对其稳定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有少部分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盖房、彩礼、看病等非生产性支出上,难以对脱贫产生明显成效,且加重日后还贷的压力。部分贫困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外出打零工,或者依靠种植农作物、零散养殖牛羊,领取相关种植养殖补贴,后续发展存在困难。对少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监测还不够到位,存在因病导致家庭困难的极端案例。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贷款银行,对全乡所有贫困户的贷款用途进行逐一审查,对将扶贫贷款用于盖房、彩礼、看病等非生产性支出的建档立卡户取消享受贴息贷款资格,暂停享受产业扶贫政策,同时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其还本付息。待其还本付息后,恢复享受产业扶贫政策。二是根据我乡产业架构,逐渐形成本地企业带动务工+特色种植业+庭院养殖后续发展模式,稳固提升后续产业支撑,同时鼓励草编企业搭建扶贫车间,为后续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三是对所有的困难群众进行实时监测,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完善帮扶措施,落实责任,对因病致贫的困难户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医疗保险按时缴纳,进行社保兜底。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各金融机构、各村、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5.扶贫开发系统数据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逻辑错误、数据不准等问题。交叉考核发现,存在扶贫开发系统数据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逻辑错误、数据不准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扶贫开发系统信息数据质量工作作为重要工作,重点研究、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安排包户干部逐户做好建档立卡户的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对信息数据有调整变化的,及时在扶贫开发系统中进行更新。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各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四)政策落实方面
6.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不规范。交叉考核意见建议中指出,抽查发现部分非贫困村集体经济仍比较薄弱,个别非贫困村甚至为0元。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二是整合资源,向村集体经济收入小于5万元的非贫困村倾斜,抓好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大力发展集体资源型经济、集体服务型经济、创新集体资金经营式等方式,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非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
责任领导:桂学利
责任单位:农经站、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7.少部分群众搬迁后的生产发展和转移就业仍存在瓶颈。暗访调研了解到,搬迁后广大群众获得医疗教育等便利,但离开原来赖以生存的土地,一旦遇到种种问题无法外出打工时,不少群众仍会选择回到原居住地养牛养羊。生产生活等问题还需妥善处理,以确保群众“搬得出、住得下、稳得住”。
整改措施:一是因地制宜,针对移民群体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前期做好需求信息采集,并收集就近企业的用工信息,后期做好岗位推介和对接,确保移民培训后就能上岗。二是协调本乡企业提供岗位吸纳易地搬迁移民就业务工,促进长期稳定收入。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各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搬迁后续扶持不够到位。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存在已搬迁群众回原址从事生产、生活,个别没有帮扶措施,收入没有明显变化。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有移民群众搬迁回原址从事生产、生活的情况,乡党委要组织工作队到移民搬迁地查看其居住环境、种养殖情况、收入情况等,从教育、医疗、交通等多个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劝导移民群众搬回来,发展产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移民群众的吃、穿、住、行进行合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搬迁移民获得融入感,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党政办、民政所、各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9.拆旧复垦不到位。第三方评估实地调查,个别建档立卡户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但是原址住房没有拆除。
整改措施:联系搬迁原址的乡政府或去实地进行考察,对建档立卡户在原址是否还有住房一户一户进行核实。如果在原址仍有住房,进行汇总后上报扶贫办,根据政策申请限期拆除原有住房。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各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0.扶贫小额信贷用途不精准。第三方评估调查发现,仍存在扶贫小额信贷用途不精准的现象。
整改措施:建立“共同监管机制”,建立乡、村两级统一的贫困农户小额信贷监管系统,配合银行和扶贫部门对扶贫对象个人信息、贷款用途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有效管理。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金融机构、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11.存在还款风险。第三方评估调研发现,一些贫困户存在还款困难。
整改措施:一是对存在还款困难的贫困户,由乡政府协调贷款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缓解还款压力。二是鼓励贫困户通过外出务工、扩大种养殖规模增加收入,同时申请公益性岗位,在本乡实施的项目,用工优先考虑贫困户,引入涉农企业发展产业项目,使农户获得土地流转费用等多种手段,让移民获得稳定收入。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站所:民政所、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五)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2.公告公示不及时。资金绩效评价发现,存在资金分配结果公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公告公示原则,明确公告公示流程,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确保及时有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胡彦君
责任站所:民政所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13.公告公示不全面、不完整。资金绩效评价发现,存在未对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或绩效目标进行公告公示,部分项目等村级公告公示缺乏项目内容、资金来源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对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或绩效目标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建设前、建设中、验收后三公示,完善公示内容,项目公示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批复、建设合同、资金来源等内容。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站所:财政所、民政所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六)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14.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较为滞后。交叉考核了解到,存在项目建设缓慢,导致扶贫收益分配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马场村渠补水泵站翻建项目尽快完工,确保在春灌前交付使用。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15.部分项目效益不高。资金绩效评价发现,个别项目前期未对贫困户就业意愿进行充分调研,培训后政府无就业引导措施,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精准掌握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和就业意愿,切实突出“精准”,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二是以需求为导向,整合周边企业用工信息,不断向贫困户推送企业招聘信息,同时对有务工意愿贫困户,帮助其和企业商定薪酬,签订用工合约,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王永平
责任单位:民政所、民生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站所(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从政治上找差距、从作风上找差距、从责任上抓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二)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各责任站所(村)要结合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要紧盯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工,立行立改,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精准化、常态化、系统化整改,确保整改问题全部清零,同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三)加强督查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加大对反馈问题的整改督查力度,民政所办要联合党政办、乡纪委对工作人员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拖延、不负责任的村、责任站所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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