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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开领发〔2020〕1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平罗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平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平罗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强化攻坚责任,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以3个贫困村为重点,统筹各插花乡镇,扎实开展“四查四补”,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实现140户675人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责任不松劲
1.压紧压实县乡村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负责制,坚持每季度调研脱贫攻坚1次,及时掌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结对帮扶、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格落实乡村两级书记主体责任,访遍贫困对象行动实现全覆盖。乡村两级要集中精力抓好抓实项目到村、资金到户、措施到人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2.压紧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要发挥参谋助手、攻坚队作用,紧盯目标任务,一以贯之、集中精力抓脱贫攻坚;县财政、教体、住建、卫健、医保、交通、水务、民政、残联等各行业部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统筹各类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兜底保障短板,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交差心态和厌战情绪,筑牢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攻坚格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政局、教体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交通局、水务局、民政局、残联
3.压紧压实结对帮扶责任。各结对帮扶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帮扶责任,确保帮扶责任人人员稳定、责任心强,强化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转变和感恩教育。对已脱贫的要持续巩固帮扶,对未脱贫户要细化帮扶措施,防止思想上滑坡、工作上松劲。对分配到各乡镇进行结对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乡镇要责任到人,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提高群众帮扶认可度。
责任单位:各结对帮扶单位、各乡镇
4.压紧压实驻村工作责任。发挥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保持驻村工作队稳定,县委组织部、乡镇要给驻村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帮工作、带作风,督促发挥好作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干部驻村定期汇报、联系群众、考勤考核等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驻村干部及时提醒约谈教育,切实提高驻村干部驻村帮扶成效,提升群众认可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陶乐镇、红崖子乡
(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5.坚决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各乡镇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紧盯剩余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举措,要因人因户施策,制定“一户一策”未脱贫建档立卡户脱贫计划台账,通过帮助发展产业、增加就业、社保兜底等措施,着力在稳定可持续脱贫上下功夫,确保如期完成 140户675人脱贫任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巡查及常规性的暗访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务局,各乡镇
6.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县级挂牌督战方案及红瑞村、劳务移民挂牌督战方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挂帅,调动各方力量实行精锐出战,重点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进行月调度、季分析,对红瑞村和劳务移民安置区进行挂牌督战,切实解决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务局,城关镇、红崖子乡
7.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县教体、卫健、医保、住建、水务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实时监测和动态清零机制。县教体局要加强控辍保学,因人施策,杜绝因贫辍学现象发生;县卫健局要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做好慢病签约服务工作,县医保局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达100%,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县住建局要实施危房常态化改造,及时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县水务局要建管并重,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确保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8.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扶贫数据共享平台作用,规范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录入、更新,加强信息数据比对分析,确保扶贫政策有序衔接。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做好贫困监测和建档立卡数据衔接,统筹数据应用。加强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有关工作的培训,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将脱贫攻坚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平罗调查队、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务局、档案局,各乡镇
9.确保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把中央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通过梳理清单、建立台账、细化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按月上报进展等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
聚焦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对全县脱贫攻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挨乡、挨村、挨户开展“四查四补”,查找损失、漏洞、短板、弱项,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针对问题精准施策,一项一项抓、一项一项补,全力排查解决影响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将“四查四补”与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10.查损补失。客观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就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公共保障、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做好贫困劳动力返岗稳岗就业,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有序推进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影响补回来。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查漏补缺。重点查找漏洞,解决“四漏问题”:一是漏统,重点查找漏评错退的贫困户。二是漏项,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教育、医疗、住房、饮水问题是否保质保量解决。三是漏扶,重点查找各项扶持政策、扶持措施、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是否精准到位。四是漏管,重点查找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帮扶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到位。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结对帮扶单位
12.查短补齐。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一是查找影响群众出行方便的问题。二是查找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三是查找因病致贫和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四是查找兜底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的问题。五是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的问题。六是查找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的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务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13.查弱补强。对标脱贫攻坚现行标准,围绕产业就业增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等方面的弱项,对不达标的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关。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14.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已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特别是要保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金融扶贫、扶贫保、产业扶持、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的稳定性,既不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更不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对工作松劲懈怠、擅自调整标准或盲目扩大范围的,及时提醒、督促纠正。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对红翔、红瑞、庙庙湖3个脱贫出列村和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普查,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对排查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人社局、水务局、教体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各乡镇
16.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健全防止返贫的体制机制、工作对象和政策措施,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现有边缘户52户234人、脱贫监测户44户232人、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因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防止返贫。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17.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制定政策性移民后续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十二五”生态移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下大气力解决好劳务移民住房困难、社保、教育等切身利益问题,继续加大就业创业和结对帮扶力度,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大力发展政策性移民后续产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好搬迁移民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等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公安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各乡镇
18.持续加强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制定出台脱贫出列村巩固提升办法,科学规划,补齐短板,一体推进水、电、路、网等建设,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加快实施河东地区水质提升工程。开工建设庙庙湖小学、红崖子小学教学综合楼,改善办学条件。强化贫困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提升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服务水平。着力补齐贫困村人居环境短板,深入推进庙庙湖村和红瑞村美丽村庄、环境整治,重点做好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等。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群众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教体局、卫健局、文广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乡镇
19.加强贫困村社会治理工作。选优配强红翔、红瑞、庙庙湖3个贫困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组干部,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特别是把有经济头脑和发展本领、敢于担当奉献的年轻党员选配到村“两委”班子,鼓励村集体成立合作社,创办经济实体,助力脱贫攻坚。压实乡镇领导、乡镇干部、驻村队员、村组干部包抓责任,落实包村包区包户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村级民主治理,加强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引导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确保贫困村社会治理工作公开、透明、高效。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陶乐镇、红崖子乡
20.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就业能力。坚持正向激励,采取劳务补助、生产奖补、资产折股量化等形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各结对帮扶单位要在帮助贫困户转变思想、理清致富思路、坚定致富信心、不断激发内生动力上下功夫。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一约四会”的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做好典型示范,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脱贫先进等评选表彰活动,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结对帮扶单位;各乡镇
(五)扎实推进扶贫措施落实落细
21.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优质瓜菜、特色制种三大优势产业,乡村两级要主动担当推进产业扶贫的主体责任,精选项目、培育主体,组织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持续推进“四个一 ”示范带动工程,培育壮大庙庙湖村等产业扶贫示范村3个,扶贫龙头企业5家、扶贫产业合作社5家、提升发展致富带头人40名。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治本作用,强化肉牛养殖、菌菇种植、设施瓜菜等已建成扶贫产业基地的规范管理,加快红瑞村蔬菜大棚、高庄乡扶贫大棚、红瑞村庭院经果林、人居环境10个新建项目和3个续建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尽早投产达效。坚持基地建设和庭院经济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适度发展小群多户种养殖等到户产业。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受益度。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对3个贫困村和插花移民乡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把农业种植与农业观光、农事体验、乡村旅游结合起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广局,各乡镇
22.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持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素质。年内完成900人培训任务。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达3200人以上。加快红瑞村台宏服装加工项目建设,规范新丝陆、草编等扶贫车间运行管理。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23.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产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规范扶贫小额和产业担保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贷款逾期、户贷企用和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确保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和产业担保贷款规模、覆盖率和户均贷款保持基本稳定,新增扶贫小额信贷不低于4000万元。继续做好“扶贫保”,稳定推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加大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工作力度,落实好务工人员“铁杆庄稼”保险,有效防范返贫风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人行平罗支行、各协议银行,人寿保险平罗分公司、人保财险平罗分公司、平安保险平罗分公司
24.实施消费扶贫行动。持续推进电商精准扶贫行动,提高扶贫产业产品触网率,推动产品上行。动员全社会扩大扶贫产业产品和服务消费、拓宽扶贫产业产品流通和销售等渠道,推动扶贫产业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超市,多措并举解决好扶贫产业产品“卖难”问题。
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供销社、财政局、教体局、卫健局、工信局、各乡镇
25.千方百计增加移民集体收益分配收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贫困村集体“三资”管理,将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形成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在原有基础上持续扩大股值,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用,持续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逐步探索移民以土地入股村集体或经营主体,发展各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让移民群众充分享有成员权、分配权、收益权,把集体收益收入作为移民长久而稳定的增收支撑。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改中心,各乡镇
26.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监管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贫困村、贫困户,规范资金使用用途。规范项目库建设,精准选择扶贫项目,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开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未纳入扶贫项目库的项目不得使用扶贫资金。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持续开展资金清零行动,实现审计检查全覆盖和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对使用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入账,明晰产权归属,落实部门、乡镇管理责任,加强维护监管,确保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扶贫资产的所有权性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
27.强化社会保障。统筹落实好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给予兜底保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持续完善和推进政策互补、对象认定衔接、管理配套措施对接等。
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28.强化抓党建促脱贫。聚焦脱贫出列村,继续确保重点乡镇党政正职稳定,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提拔使用干部,加强关心关爱。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机制,及时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的领导力和组织力。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保持驻村队伍稳定,落实好定期汇报、联系群众、考勤考核等制度,督促发挥好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29.强化作风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基层减负年”成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开展扶贫干部分级分类培训,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
30.强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总结脱贫攻坚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讲好平罗脱贫故事,宣传平罗脱贫成就,把扶贫经验转化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大脱贫攻坚成就总结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妇联、团县委,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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