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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18-8396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标  题: 【扶贫工作】关于印发《崇岗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扶贫工作】关于印发《崇岗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站所、各村(居):

  现将《崇岗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岗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精准务实、更加有效开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深入实施脱贫富民战略,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向精准稳定可持续转变,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我镇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任务目标

  按照自治区“十三五”生态移民工程的总体部署,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创业、社保兜底、社会帮扶实现脱贫,力争到2019年底完成现行标准下的全镇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移民9户32人全部脱贫销号。到2020年,稳步实现全镇9户移民群众吃、穿、住、取暖得到保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基本完成农村小康指标,与全县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产业脱贫。一是依据县扶贫办制定的《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就业创业发展等实施方案》,以我镇建档立卡户为重点,统筹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对庭院空间较大的,有发展空间的贫困户,确保产业脱贫政策宣传到位,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建档立卡户合理确定种植品种,大力发展庭院式设施农业,通过兑现各种奖补措施,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回购承包当地群众的农田,增加土地面积,保障贫困户增加农业生产收入。二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建设标准化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提升产业层次。鼓励和扶持移民群众发展小群多户养殖,发展牛、羊养殖特色产业,逐步提高家庭生活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通过实施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示范户,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畜牧站、各村(居)

  (二)着力推进转移就业脱贫。以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为目标,确保实现有条件贫困劳动力至少培训1次、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推荐1次以上就业岗位,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抓好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书记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第一责任人;实行镇村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和评价考核制度;村组干部及包村站所要对贫困户外出务工就业宣传发动做到全覆盖;抓好教育培训,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免费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定向输出;对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给予相应补助;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镇政府补助和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优先保证聘用贫困人员。对转移劳动力要做好跟踪服务,全力维护转移人员权益。

  牵头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三)加快实施教育脱贫。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优质职业教育,让其掌握1门以上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

  牵头单位:文化站

  配合单位:民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四)深入开展健康脱贫。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7年-2020年)》(宁政办发〔2017〕157号)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机制”,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家庭医生100%签约服务,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治疗一批”、“慢性病签约一批”、“重病兜底一批”三个一批行动,做好重点疾病防控、提高我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四项工作”,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少生病”。

  牵头单位:卫计站

  配合单位:民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五)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社会保障兜底是精准脱贫的最后一道屏障。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农村贫困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兜底保障;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确保参保人持续缴费不断保。对参保缴费困难的未脱贫人口,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按照最低档次100元代其缴费,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牵头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卫计办、各村(居)

  (六)抓实贫困户危房加固改造。严格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危房改造相关资金补助标准,严把危改改造标准。实现搬迁农户“住得稳、能致富”。加强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加固改造。要统筹实施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确保我镇农民在农村居住房安全。。

  牵头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环村办、国土所、各村(居)

  (七)加大金融支持扶贫力度。依据《平罗县脱贫攻坚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7〕158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信用良好的建档立卡户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市建风险补偿金”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信用合作试点,提高贫困地区保险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适当降低贫困户保险费率。

  牵头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崇岗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占林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梁  迈   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杜  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  乐   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各领导、包村站所长、相关村书记

  杜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玉玲同志具体负责各项扶贫、脱贫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调监管责任。

  五、保障措施

  加大与部门帮扶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围绕基础建设、产业培育和素质提升等重点,积极争取更多的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切实发挥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镇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村、村干部联系村组、一般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充分发挥帮扶工作队作用,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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