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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农牧局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制定了《平罗县农牧局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平罗县农牧局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平罗县农牧局
2018年6月4日
附件:
平罗县农牧局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制定平罗县农牧局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市、县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2018年我局承担的陶乐镇庙庙湖村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精准扶贫机制,每户帮扶资金不低于3000元,通过精准帮扶,使贫困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增收致富的产业,解决贫困群众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帮扶措施
(一)及时入户,制定帮扶方案。各帮扶单位要组织帮扶干部尽早入户摸底,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结合贫困户意愿和家庭实际,制定2018年本单位精准扶贫帮扶方案。
(二)精准施策,落实帮扶措施。各帮扶单位要根据帮扶户的家庭情况和发展需求,以户为单位,采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进行分类扶持,针对有产业发展能力的帮扶户,帮扶引导培育到户产业;对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帮扶单位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针对有务工需求的贫困人口,帮扶干部要积极与工业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联系,帮助解决务工就业问题,对长期在外打零工的贫困群众,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务工补贴;及时了解帮扶户学生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帮助申请《雨露计划》,并按照《平罗县教育扶贫暂行办法》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通过持续帮扶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每个脱贫户有一项稳定的增收渠道,防止因病、因灾返贫。
(三)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各帮扶单位一把手为精准扶贫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掌握帮扶户家庭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协调本单位帮扶干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保证各项措施精准有效、落地生根,切实解决贫困户家庭实际困难。帮扶干部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入户时做好签到、《扶贫手册》和《精准脱贫部门帮扶手册(三联单)》填写工作;各帮扶单位每月上报脱贫攻坚帮扶信息不少于1篇,精准扶贫帮扶户基本信息调查登记表每月25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业务室,确保帮扶资金数据准确,有据可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确保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实施,特成立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立军 局长、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万里 副局长
成 员:局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业务室,王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查
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找准目标,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得力。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帮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推进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三)纳入年底重点业务工作考核
为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户,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年底重点业务工作考核,业务室做好各单位帮扶方案、信息、报表的统计工作,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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