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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2/2018-7231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6日
标  题: 【帮扶解困】关于印发崇岗镇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帮扶解困】关于印发崇岗镇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站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崇岗镇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 

崇岗镇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部署,按照《2018 年全市帮扶解困工作要点》(石帮领办发〔2018〕1 号) 文件要求,统筹抓好城市与农村、移民与本地居民帮扶解困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以重大项目推进年、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紧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这一主线,深入开展“教育帮扶、阳光助残和医疗救助”三个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创业发展、促进就业和技能培训”三个增收计划,巩固提升“观念更新、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和慈善救助” 四项助力工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帮扶解困对象。截止 2018 年4月底,全镇共有贫困人口250人(含城乡低保、城乡高龄、孤儿、集中供养人员、分散供养人员),其中城镇24人、农村226人。按劳动能力、年龄、残疾状况、困难程度等,将帮扶解困对象分为A、B、C三类,分类施策帮扶解困。 

A 类: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 

B 类:包括贫困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低保家庭中就读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学生,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年满 60 岁的残疾人和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C 类:主要是指生活存在暂时困难或困难程度相对较小的家庭及贫困人员。 

(三)工作目标。2018 年全镇帮扶解困 250人,全部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监测,力争年底实现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有所改善。对新增加的贫困人员,及时摸底并纳入帮扶解困对象,分类施策、精准扶贫,如期实现帮扶解困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紧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这一主线,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倾情倾力做好托底工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救助资金监管力度,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1.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政策,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00元。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和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困难群众一个也不落下。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困难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各帮扶部门要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牵头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二)深入开展教育帮扶、阳光助残和医疗救助三个专项行动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对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低保家庭的学生、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年满 60 周岁的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困境儿童实施专项救助。 

1.教育帮扶专项行动。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力度,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解困。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推动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计划和雨露计划,对家庭困难大学生人均资助 3000-5000元,对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人均资助3000-4000元,对农村贫困家庭接受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 

牵头单位:镇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2.阳光助残专项行动。落实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两项制度,加大对家庭生活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兜底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孵化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发展特色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全年实现100名贫困残疾人帮扶解困目标。 

牵头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包村站所 

3.医疗救助专项行动。建立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资助参保和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实行门诊大病救助,将因病致贫建档立卡人员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救助金额由8万元提高到 16万元,以精准救助助推精准脱贫。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做好制度平稳并轨,确保贫困人员保障待遇不降低。继续开展贫困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对贫困人员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或罹患重特大疾病陷入贫困的患者,实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提高其医保受益水平。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团委、妇联、工会、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驻镇各单位,各村居、站所 

(三)继续实施创业、就业和技能培训三个增收计划 

对有就业能力但生活暂时困难的人员,加大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1.创业发展增收计划。落实回乡创业政策,建立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长效激励机制,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全年扶持贫困人员就业100人。实施巾帼创业脱贫计划,扎实做好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妇女自主创业。全年培育10名妇女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50名贫困妇女就业。 

牵头单位:民生服务中心、妇联、工会 

配合单位:各村居、包村站所 

2.促进就业增收计划。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开展农副产品和小商品加工,发展优质肉羊、肉牛繁育、牧草种植等项目,尽快建成一批劳动密集型合作社、小商品加工销售企业。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招聘会、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洽谈会,加快发展劳务产业,增加劳务收入。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突出抓好“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残疾人、失业现役军人家属等贫困群众就业安置。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包村站所 

3.技能培训增收计划。落实就业培训政策,整合扶贫、就业、人社、妇联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对年龄在16-55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全部纳入免费技能培训范围。坚持需求导向,根据贫困人员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员就业机率,促进就业、增加收入。加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人才培训力度,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需求。加大贫困人群的培训力度,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1 人稳定就业。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妇联、农业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包村站所 

(四)巩固提升观念更新、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和慈善救助四项助力工程 

1.观念更新助力工程。深入各村居,通过进村入户、走访慰问、交流座谈、召开会议等形式,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意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帮扶解困向“造血式”帮扶解困转变。深入宣传中央、自治区帮扶解困政策,讲科学、讲技术,送法律、送咨询、送温暖,引导贫困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相关站所 

2.社会保险助力工程。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民政救助政策相衔接,对享受低保但无力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特困群众,通过民政资助、政府代缴等形式予以保障,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养老保险全覆盖。对灵活就业、收入较低、生活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慈善救助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体系,将已参保的患大病贫困群众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实现困难群众大病保障应保尽保。配合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困难群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逐步增加门诊大病病种报销范围。落实参保女职工产假生育、生育保障津贴、新生儿因病住院治疗报销等参保困难职工生育待遇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工会、妇联、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相关站所 

3.住房保障助力工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将更多符合标准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住有其房”目标。对已经实物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共有产权模式,增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财产性收入。优先给予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孤老病残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患有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投入力度,通过建、改、租、调、购等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闲置住房,为无住房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切实改善住房条件。 

牵头单位:环村办、崇岗社区 

配合单位:各村居、相关站所 

4.慈善救助助力工程。建立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拓展慈善救助项目,拓宽慈善救助领域,创新慈善救助方式,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团队广泛参与安老、扶贫、慈孤、济困、助残、助医等慈善救助活动。引导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家投资建设福利企业,解决贫困群众就业问题,拓展帮扶解困空间,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解困目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团委、工会、妇联、残联、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相关站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组织、宣传、农业、民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村居、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解困(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生工作的领导兼任,负责统筹规划、牵头抓总、工作协调、督查落实、目标考核、效果评估等日常工作,将帮扶解困与脱贫攻坚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评估。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要研究一次帮扶解困工作,把帮扶解困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各村居、相关站所要主动认领各自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安排骨干力量,迅速开展工作,积极对接上级帮扶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千方百计争取和落实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推动帮扶解困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帮扶责任。各村居、相关站所要制定帮扶解困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村居、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是帮扶解困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亲自组织开展帮扶解困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基层开展结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深入到贫困群众中访贫问苦、出谋划策、破解难题,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解困目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居、相关站所建立季度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至少向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建立帮扶解困工作清单制度,梳理列出年度帮扶解困任务,逐月逐季盘点清算时间帐、任务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帮扶解困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帮扶解困有效举措、显著成效、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全镇上下形成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同步奔小康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大对帮扶解困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镇党委、政府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帮扶解困评比活动,引导村居、相关站所寻找差距、交流经验、学习提高。党政办、民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对帮扶解困行动计划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党政办要将帮扶解困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加大帮扶解困工作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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