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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5-0015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标  题: 【批前工作】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前工作】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需要,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项目范围内姚伏镇姚伏村、黄渠桥镇联丰村、宝丰镇陆渠村、灵沙乡先锋村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位于姚伏镇姚伏村、黄渠桥镇联丰村、宝丰镇陆渠村、灵沙乡先锋村,用地面积1447.07亩。

二、 征地目的

本公告涉及征收土地用于水工设施用地。

三、 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本公告发布后随即组织的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四、 其他事项

自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拟在姚伏镇、黄渠桥镇、宝丰镇、灵沙乡人民政府,姚伏村、联丰村、陆渠村、先锋村村民委员会张贴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122日至20251215

特此告知。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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