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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工作】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5〕392号)收悉。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本次实施的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经自治区水利厅审核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征收姚伏镇姚伏村、黄渠桥镇联丰村、宝丰镇陆渠村、灵沙乡先锋村集体土地1447.07亩。
望你局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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