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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工作】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威镇湖泵站提升工程征地工作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平罗县威镇湖泵站提升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平自然资发〔2025〕128号)收悉。
为有效解决威镇湖水位线较低、蒸发量大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征收高庄乡威镇村集体土地15.20亩。
望你局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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