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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19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标  题: 【政府组织实施】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47#地块征地听证告知书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政府组织实施】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47#地块征地听证告知书

城关镇前进村村民委员会:

我局依法拟定的《47#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已公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委员会对公告内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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