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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更新情况说明】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地补偿公开事项未及时更新情况说明
平政复〔2022〕3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47#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215号)收悉。
为了更好的发展县域经济,依据县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第二期2022年4月1日),拟对47#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该地块位于城关镇前进村,需征收前进村集体土地约195.02亩,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呈报47#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215号)。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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