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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47#地块征收土地公告
平罗县47#地块用地,于2022年6月23日经平罗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平政复〔2022〕35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前进村。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城关镇1个镇1个村的土地。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195.02亩。其中水浇地138.76亩,公路用地7.29亩,农村道路3.33亩,沟渠2.72亩,园地3.42亩,未利用地14.41亩,集体建设用地25.09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6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平罗县城西区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员:王志军
联系电话:6095455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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