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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19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标  题: 【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47#地块征收土地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47#地块征收土地公告

平罗县47#地块用地,于2022年6月23日经平罗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平政复〔2022〕35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前进村。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城关镇1个镇1个村的土地。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195.02亩。其中水浇地138.76亩,公路用地7.29亩,农村道路3.33亩,沟渠2.72亩,园地3.42亩,未利用地14.41亩,集体建设用地25.09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6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平罗县城西区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员:王志军

联系电话:6095455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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