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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组织实施】平罗县人民政府 关于39-3#地块50-4#地块50-5#地块 征收土地公告
39-3#地块50-4#地块50-5#地块用地,于2022年5月27日经平罗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平政复〔2022〕28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39-3#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地。
征收50-4#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地
征收50-5#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39-3#地块位于:城关镇合作村。
征收50-4#地块位于:城关镇和平村。
征收50-5#地块位于:城关镇和平村。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城关镇1个镇2个村的土地。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49.52亩。水浇地45.39亩,盐碱地1.99亩,村庄2.14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平罗县城西区宝丰路368号
联系人员:王志军
联系电话:6095455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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