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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6-000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服务民生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平罗县高质量发展筑牢自然资源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教育。全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6项,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研究法治建设制度修订、案件审核、培训宣传等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市级部署同频同步,有序推进。制定《法制审核工作清单》,明确各科室法治工作责任清单,细化重大事项法治审核范围、流程、标准,实现“重大决策必审核、重大执法必审核、重要文件必审核”,确保工作闭环管理。落实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次,干部集中学法20次,学法考核3次,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邀请律师、业务骨干开展业务法治化、法律文书规范化等专题培训5次,培训干部200余人次。组织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学法和资格考试,全部通过考核持证上岗。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科室、下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查3次,对推进滞后的3项工作约谈责任人,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筑牢法治根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公示行政执法信息50余条,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50余次,确保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30本,整改文书规范、程序衔接等问题6项,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公安、环保、检察等部门协作机制,与公安、检察部门联动执法8次,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2起,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聚焦耕地保护、非法采矿、破坏林草资源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查处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林草资源等案件50起,收缴罚款420余万元,整改土地动态监测图斑56个,恢复违法违规用地86余亩。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整改各类生态破坏问题隐患18处,切实守护生态安全底线。审核重大执法决定32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协调解决不动产“办证难”、征地补偿纠纷等民生领域法治问题6项,推动法治建设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三)优化法治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靠前服务县域重点工程项目,优化用地审批流程,2025年,共办理“三证一书”155个,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产业园区等项目用地需求。针对宁夏赛罗新能源光伏组件等重点项目,实行“保姆式”靠前服务,将土地供应流程从半年压缩至15天办结,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验登合一”等惠企便民举措,全年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8万余件,平均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提速超50%。聚焦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累计化解16个小区8794户群众办证难题,彻底解决群众住房产权“心结”。不动产信息查询、业务申报等全程网办,线上办理率达92%,同步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联动过户,全年办理联动过户业务3146户,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全年开展涉企合规检查30次,未发生违规干扰企业经营行为。

(四)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资金支付、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等全部列党组会研究,诉讼、合同起草、重大执法案件通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必经”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前置风险评估,重点评估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减少决策争议,确保决策落地平稳有序。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行建设用地审查“两级联审”模式,压缩审查时限至5个工作日内,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全流程简化”。建立“审批+监管”联动机制,参照“审批受理—审核办结—监管核查”全链条闭环模式,审批事项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监管科室,开展后续监管核查,全年开展审批后监管检查50余次。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铸牢和谐稳定之基。聚焦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林权纠纷等重点领域,全年开展日常矛盾纠纷52次,建立台账逐一化解,化解率达90%,有效维护群众权益。针对历史遗留“办证难”、等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通过设立专门窗口、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办结征地补偿纠纷、不动产登记、林权纠纷等22起信访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提升行政公信力,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行政复议案件18件,均按规范流程完成答辩、举证等工作。对败诉、纠错案件开展复盘分析,重点梳理执法程序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到位、超期答复等问题,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和行政诉讼能力。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改2次,组织执法人员案例警示教育2次,结合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执法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升执法精准性。

(六)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修订普法责任“四个清单”,结合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管理等核心工作,线上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30余条,重点推送规划审批流程、不动产“交房即交证”政策等内容。线下结合“3·15”“6· 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营造“人人守法、人人护资源”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法治意识和能力仍有短板。部分干部法治学习主动性不强,针对历史遗留“办证难”、复杂林权纠纷化解等问题周期较长,对矛盾纠纷的应对处置能力、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2.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普法方式仍以传统模式为主,针对性、互动性不足,群众对部门核心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有待提高。

3.行政执法队伍仍需加强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不严谨等问题仍偶有发生,与柔性执法、精准执法要求存在差距。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对法治学习和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对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新法规、新政策学习不深入,法治意识提升缓慢。

2.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法治意识提升,筑牢思想根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融会贯通,推动干部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优化法治培训体系,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多元化培训,增加典型案例复盘等内容,确保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督察,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过程监督执法,确保程序公开,实体准确,结果公平。定期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内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深化审批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压缩审批时限,提升线上办理率,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杜绝违规干扰企业经营行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提升矛盾化解效能,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对行政诉讼复议败诉、纠错案件,逐一复盘整改,避免因程序性问题造成败诉发生,逐年降低败诉率。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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