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就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廉政教育建设,在抓好干部廉政教育的同时,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督促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参与网上学法,按时完成课时,全年共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9次,学法用法知识考核2次,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想处理各类问题,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挑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召开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1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一是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安排,制定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巡查组提出的问题,依法修改了内部相关工作制度,及时组织修改完善了“四清单一办法”,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普法宣传22次,悬挂宣传横幅22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50余份,面对面受教育群众620余人。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了法制审核领导机构,调整后9人,进一步推进重大法制审核规范化建设,本年度共进行8次法制审核;三是认真对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整顿。按照县委要求,对我局梳理2002年—2024年本单位制定印发的进行认真梳理,共清理文件共4272件。其中涉企政策性文件有3件,经审查,决定废止0件,修改0件,失效3件,保留0件。四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自然资源局涉诉案件11件,复议案件1件,维持0件,其中行政案件4件,已结案并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民事案件7件均已审理完毕。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借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梳理整理2023年7月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评查2次,共30本,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六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3次数,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等要求,确保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2024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出了“三个专”服务模式、“交房即交证”、“验登合一”、“交地即交证”“带押过户”等多项惠企政策。不断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满意度,以奋发有为、实干创新的精神,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着力化解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已完成全县13个小区12635户首次登记,共为7000余户安置房及经济适用房住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依托“平罗国土”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企业和群众可足不出户查询名下不动产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同时,打造线下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查询、自助受理、自助打印三项服务,企业可自助进行税费申报、业务申请、下载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信息及电子证照等,并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自助服务,进一步推动不动产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的延伸。
(四)依法做好资源要素服务保障。提前谋划、靠前服务,扎实做好我县各类工程项目的规划、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办理建设项目“一书三证”106项,出具用地红线图64项;完成17个批次18个建设项目用地的上报审批工作;办理划拨用地11宗238.12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1宗961.33亩;完成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红崖子13#地块社会停车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征收国有、集体土地2192亩,兑付征地补偿款4400万元。
(五)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配套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二是制定《平罗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相关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程序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对涉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将听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四是组织各科室及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公示。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组织开展全县草原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开垦和改变草原地用途等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我县草原地管理和使用,有效维护了自然资源局管理秩序。2024年共查处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林地、草地等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40起,收缴罚款298.1738万元。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防火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定期对重点防火单位进行检查,2024年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七)强化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宣传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3·15”消费者维权、“3.8”妇女节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4.15”国家安全教育、“6.26”禁毒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涉及自然资源局各个领域,全年共开展各类活动2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积极组织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利用网上培训,组织系统干部参与执法考试,无纸化考试,共参与 520人次。全年集体学法累计开展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集中学习8场次,累计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8次。
(八)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今年5月份,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源头预防,重视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聚焦重点,梳理难点,寻求突破点,结合重大节假日节前检查工作,年内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3次,化解调解矛盾纠纷5件次,成功化解系统内信访积案2件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强,主动学法意识不强,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决策不规范,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不一,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不深不透,导致在个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未能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从而引发决策程序不合法的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够规范,有的执法案卷缺乏法制审核程序,有的缺乏全过程记录,甚至存在执法过程公开不及时现象。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石嘴山市巩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干部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及时修订学法制度和计划,明确各科室职责,统筹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决策,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进行。
(三)持之以恒推崇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过程监督执法,确保程序公开,实体准确,结果公平,着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定期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内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