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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包银高铁银川至惠农段路基A、B、C组砂石料堆放场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宁夏东阳隆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对你单位临时办公用房进行了验收。通过查看现场及内业资料,经过认真踏勘、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银高铁银川至惠农段路基A、B、C组砂石料堆放场项目经石自然资发〔2022〕86号文批复批准实施。该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平罗县崇岗镇、前进农场境内。临时用地总面积为2.0214公顷,其中耕地0.5402公顷、沟渠0.157公顷、坑塘水面1.3241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1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2024年6月13日。复垦期和管护期均为一年。
二、土地复垦及完成情况
复垦工程项目主要通过实施表土剥离、迹地清理、土地平整、土地翻耕等工程措施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涉及复垦面积2.0214公顷。复垦率为100%。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了复垦义务,验收组原则同意包银高铁银川至惠农段路基A、B、C组砂石料堆放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并按相关程序退还复垦保证金。同时你单位要切实加强复垦项目区后期管护,恢复项目区的生态效益。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佳丽 电话:0952-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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