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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工作,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66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薛丽娟 电话:0952-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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