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10个重点领域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平安委发〔2026〕2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即日起在全县开展10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将对10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排查整治,覆盖全县安全生产主要风险点,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县安委办、政府督查室统筹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7月8日,本次整治行动不分阶段,全过程一体推进排查整治。
三、责任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由县公安局、交通局牵头,重点排查道路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面执法管控等,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2.消防安全领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重点排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消防单位等,严查消防设施运行、疏散通道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等问题。
3.工贸及危化企业安全领域由县应急局牵头,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严查“三违”行为。
4.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重点排查气瓶充装、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严查无证操作、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
5.工业企业安全领域由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工信局牵头,重点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重点抓好火源管控、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防火宣传和应急值守等工作;重点加强火区和灭火工程及周边巡查管控。
7.人员密集场所领域(教育、卫生、民政、宗教场所安全)分别由县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统战部(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重点排查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8.商贸领域安全由县商务局、文体旅广电局牵头,重点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燃气、再生资源回收、批发市场、加油站及旅游景区、KTV、酒店等。
9.能源领域安全由县发改局牵头,重点排查能源、电力设施等。
10.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城镇燃气安全。
其他领域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本次专项整治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分管副县长负责督导推动,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及时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工作进展。配合单位由各牵头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结合实际确定。
(二)细化安排。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领域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整治安排,明确排查重点、责任分工等内容,于4月8日前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后报县安委办备案,并于每周五上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政府督查室。
(三)强化衔接。各牵头部门要对照本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做好逻辑衔接工作,核心任务是对照三年行动任务清单,逐项核查完成情况,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