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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消安委办〔2020〕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和自治区安委办、消委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平罗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石嘴山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冬春季节全县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4月中旬,在全县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和自治区安委办、消委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止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总体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督导考评等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传达部署、调度指挥、协调推进、收集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预防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商务、文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文广局要持续对文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教体、卫健、民政、工信等部门要分别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公安、商务、文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商场市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清明节前,民政、文广、民宗、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公墓、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防止野火上山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自治区“两会”前,要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全国“两会”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3.压实主体责任。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各企业要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加强隐患治理。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农业农村局要开展种植、养殖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落实基层监管。冬春期间,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和乡村以及少数民族村寨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3.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群众清理楼道、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严防发生火灾。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各社区、高层物业服务企业要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乡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查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教体、工业和信息化、民宗、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商务、文广、卫健、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要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要对2020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各地要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2.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建立落实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强高层住宅管理。冬春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城乡规划部门、商务、文广、卫健、教体、民政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六)全面整治危化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开展联合整治。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梳理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存在的风险隐患清单,针对消防取水码头缺失、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薄弱、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等风险隐患,制定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清单,确保园区隐患迅速整改。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危化企业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管控和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任务。
2.建立应急力量。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工艺处置队伍,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七)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依托乡镇政府综治办、安监站等基层组织定期研究农村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融入基层执法队伍和管理服务平台。指导成立由村居“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检查。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广等部门要紧密结合人居环境改造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等工程,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惠农工程中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厕改、乡村垃圾清理、秸秆收集堆放等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消防安全改造。乡镇、村委等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兴产业、扶贫产业、家庭工厂、乡村车间、手工作坊、种植养殖企业、供港蔬菜基地、直播电商、休闲农业等消防安全检查,帮扶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3.扎实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持续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尽快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
(六)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地域灾害事故特点,站在“全灾种、大应急”的高度,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公安、民政、应急、气象、水务、交通、消防等部门要加强信息联通、应急联动,健全完善灾害预警、联合处置、专家响应等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要指导大型企业和高风险场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提高初起火灾自救能力。德渊水务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全面维修保养一遍,落实防寒保暖措施。消防救援队伍要立足冬季灭火救援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低温、雨雪等条件下的适应性训练,主动对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应急联动实战演练。要配齐配强铲冰除雪、融雪化冰、高温解冻、道路清障、冰面救援等器材装备,以及防滑链、防冻液等防寒保暖物资。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救援大队要在重点场所和重要街区前置执勤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要对人员密集地下建筑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进行系统评估,开展综合演练测试,制定三年优化提升计划。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9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25日)。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5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精准施策。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本系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救援大队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函告相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深化重点盯办。实行分级分类消防安全约谈培训措施,要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行业部门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消防救援大队要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
(四)广泛宣传培训。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肃督导问责。安委办、消委办将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报送平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2020年12月起,每月21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普 杨楠 联系电话:0952-6852132;
邮箱:4084515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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