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 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执法人员、随机 抽查事项清单公示
一、主体名称
(一)单位名称: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二、执法权限、依据
权责清单网址:https://www.pingluo.gov.cn/xxgk/bmxxgk/plxyjglj/fdzdgknr_69867/fzzfjs_69880/202505/t20250513_4905649.html
三、执法程序
(一)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三)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四、救济渠道
(一)申请行政复议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平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提起行政诉讼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单位执法人员
(见附件)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