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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当事人:平罗县王称优选百货店(郑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221MADAPL898G
案件名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处罚类别: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3.罚款。
处罚事由:2026年03月17日,平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内容,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城关镇玉皇阁市场西侧玉皇阁商场一楼1号一层的平罗县王称优选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违法行为,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立案进行查处。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书文号:(平)文综罚字〔2026〕04号
处罚结果: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伍角整(¥2.50元);
3.没收侵权产品95只;
4.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期:2026年04月27日
处罚有效期:2026年10月27日
公示截止期:2029年04月27日
处罚机关:平罗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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