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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当事人:平罗县爱家超市(王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221MA76GH9G7Y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物品、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5月11日,平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平罗县爱家超市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处罚决定书文号:(平)文综罚字〔2023〕009号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元(¥40.00元);
2.没收出版物200册;
3.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元)。
处罚决定期:2023年5月26日
处罚有效期:2023年11月26日
公示截止期:2026年5月26日
处罚机关: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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