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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头闸镇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农药经营店:
为扎实做好头闸镇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头闸镇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请各村(居)、农药经营店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布公开)
头闸镇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环境生态保护,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有序开展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平罗县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流程,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回收处理主体责任,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力争2024年全镇总回收量达到2.54吨以上,回收率达98%以上,当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机制
以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立政府监督指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镇域内农药经营主体、农药使用者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规范贮存,提升经营主体和农药使用者的责任意识,增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内容
(一)回收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因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二)回收方式。按照“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模式,全镇建立以网点回收为主、农药经营店回收为补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我镇建设1个集中回收点,设在西永惠村村部东侧,用于集中收储各村、农户和辖区内农资店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同时加强回收站(点)的安全设施建设,妥善安全保管和转运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远离水源热源,避免发生二次污染和火灾事故。
(三)无害化处置。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集中处置申请,经查验后协调县住建局,组织车辆拉运至平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禁止无措施露天焚烧、擅自填埋,避免发生农药包装物二次污染事故。
四、资金兑付
由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乡镇三方核对过磅单,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确认书,确认无害化处置数量,并按照相关规定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8月底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下村入户、村队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营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浓厚氛围,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回收。10月底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要督促农药经营者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动员农药使用者积极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动员统防统治主体、农药经营者按照属地原则交镇集中回收点,做到应收尽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回收处置工作。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健全回收台账。集中回收场所及农药经营者要建立台账,记录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来源、日期、数量等,做到来源明确,去向清晰,逻辑合理,确保相关凭证可查、可验、可追溯,实现全过程监管,装订成册后的台账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严格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要求,建立项目工作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在收到资金后及时按照回收记录向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兑付补助资金,严禁虚报数量套取资金的行为,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严肃问责。
(四)探索有效治理模式。各村要借鉴社会治理的模式,探索药瓶换物、积分制、红黑榜等做法,创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工作氛围。同时,及时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送相关表格和台账资料,确保工作调度精准高效。
附件1:头闸镇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任务计划表
2:各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表
3:各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汇总表
4: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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