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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陶乐镇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陶政发〔2024〕7号
各村(居)、各办(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统筹力量,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陶乐镇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关尚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俊锋 镇党委副书记
张 立 镇党委副书记(挂任)、陶乐派出所所长
陈 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月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亚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 越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王 超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范胜男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银洲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童宝山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鑫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李思佳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白 静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媛 镇综治中心主任
吴鸣宣 镇司法所所长
王苗苗 镇畜牧站站长
丁成伟 庙庙湖村党总支书记
金艳萍 东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党桂香 西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曹海文 施家台子村党支部书记
王振东 马太沟村党支部书记
李有涛 东园村党支部书记
白 怡 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 华 治沙林场场长
岑和立 良繁场场长
刘春红 草原站站长
郭艳珍 防灾减灾工作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由胡月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鑫、郭艳珍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是负责做好本辖区各类灾害隐患的摸底排查、群众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制定应对灾害的预案措施,做好各类灾害的先期控制。
责任领导:胡月梅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居)
二是制定科学的疏散示意图,设立紧急避难场所,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疏散演练。
责任领导:胡月梅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居)
三是做好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低温冷冻、风雹、霜冻、疾病等灾害的预警信息报送。
责任领导:关尚德、胡月梅、王亚军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各村(居)
四是我镇是全区灾害事故直报点,灾害发生后,各村(居)应于10分钟内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电话报告,对要求核实的,应当5分钟内电话反馈。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接到信息后,报分管镇领导。分管镇领导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后,应于2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送信息。
责任领导:胡月梅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居)
五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制定初步的应对措施,进行群防群治。
责任领导:胡月梅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居)
六是准确核对受灾情况,测算出具体详实的本辖区灾情数据,认真统计生产、生活资料和救灾物资的缺口数量。
责任领导:陈宁、胡月梅、王亚军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七是灾情严重时,要积极协调,引导群众开展互助互济。
责任领导:各包村(居)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居)
八是严格按照上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受灾设施重建等各项善后工作。
责任领导:各包村(居)领导
责任单位:各办(中心)、各村(居)
请各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如因人员岗位或分工变动,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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