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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陶乐镇2021年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陶政发〔2021〕42号
各村(居)、驻镇单位、站所:
陶乐镇消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农村消防工作的新路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镇党委、政府不断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调整陶乐镇志愿消防队。
队 长:杜 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队长:贺永春(镇党委副书记)
吴军平(陶乐派出所所长)
队 员:金艳萍 丁成伟 陈 刚 罗占贵 党桂香
王治国 姚建业 张 媛 张学文 范胜男 李思佳 童宝山 苑雪英 朱振刚 白 静 陈生龙 周立山 顾永靖 赵秀山 李梦飞 刘 春 徐腾飞 李岳森 高 娟 邵雅玲 王素琴 王月香 张海娟 聂佳敏 宋雅琴 马居珍 姬小琴 王振东 刘 江 韩 静 李有涛 蔺 刚 杨瑞雯 白 怡 王新年 刘春红 王 华 李 强
二、强化舆论宣传
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学校、公路沿线的村委会、住房密集的村组及火灾多发地区,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
三、增强防范措施
要狠抓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设,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对学校、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点、木材加工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专项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定期督查整改,将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职责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工作能力。具体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定期开展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灭火战术训练。制定村(居)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举办群众灭火技能、逃生知识培训班,提高群众自救能力。承担村(居)消防值班任务,随时接受群众求助。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队扑灭一般火灾。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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