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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18-7256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陶乐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18〕168 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陶乐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18〕168 号

  关于印发《陶乐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驻镇单位: 

  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我镇自7月中旬开始在我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陶乐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720 

  (此件公开发布) 

  陶乐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是:我镇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重点工作   

  (一)立即安排部署。7月底前,各村(居)深入分析本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我镇综治中心将按照《关于印发陶乐镇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陶政发〔2018〕42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校车等高危行业领域执法行动;突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区重点区域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立即上报 

  (四)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落实中央、区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防坍塌、防泄漏、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结合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及运输车辆、工人宿地及工棚、商场市场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全面排查,及时落实安全治理和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避险逃生技能。要加强应急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执行高温期间相关作业要求,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时间安排 

  从2018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 

      1.各村(居)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二)强化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村(居)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我镇将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并上报上级执法部门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各村(居)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镇综治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督办,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 

      1.各村(居)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企业和已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我镇综治中心将于10月下旬对各村(居)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10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镇综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企业。 

  (二)注重统筹兼顾。专项行动期间,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三)加大检查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加大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立即上报,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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