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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6-000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平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与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工作总要求,紧扣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责,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走深走实。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学”为先导,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推动统计法治学习常态化。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内容,县政府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引导全县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依托党组会、干部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内容10余次,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推进党校普法培训常态化。联合国家统计局平罗调查队,持续深化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工作,连续7年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讲授统计法律法规。2025年围绕新修改《统计法》,为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年轻干部“补钙工程”培训班开展专题授课2次,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知理解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站位。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及时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及《关于转发<关于把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作为学习教育反面教材的通知>》,3名领导干部围绕防治统计造假开展交流研讨,通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法律法规责任意识,切实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四是深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将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紧密结合,融入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加强诚信诚实教育,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主题道德讲堂活动,组织交流研讨2次,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走深走实。

(二)以“督”为抓手,夯实数据质量核心

一是从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按照“即报即审、数出有据”的原则,对企业和报表单位的统计行为实施数前、数中、数后全链条规范。今年以来,各专业开展各级数据质量核查共1127家(次),其中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商贸等专业实现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全覆盖,对发现的差错数据均已督促企业完成修订更正。同时常态化开展平台月度即时查询,认真做好国家、自治区核查反馈,及时提供完整凭证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上报。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震慑作年内抽取工业、能源、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等重点专业执法检查对象12家(次),其中10家(个)单位(项目)数据无差错,2家数据差错率低于10%,针对问题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均已完成数据修正和整改落实。同时,将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营造自觉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化部门协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办完成两轮被巡察单位履行统计职责意见,组织相关专业对县应急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19个单位在统计报表报送、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及统计违纪违法等方面进行核实反馈,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凸显。是提升统计人员专业素养。持续加强统计人员专业化能力和依法统计思想建设,今年以来组织工业、能源、贸易、建筑业等报表业务培训20场次,覆盖1300余人次,其中前置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8场次。有效夯实了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以“优”为目标,彰显统计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统计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深化重点指标数据分析。年内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核心指标开展经济运行分析,撰写2024年度经济运行综合分析1篇、专业分析7篇,2024R&D投入情况报告1篇、2024年儿童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2篇,2025年度经济运行综合分析9篇、工业经济发展分析1篇、投资项目入库专报6期,其中2篇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持续丰富统计监测产品,编印《平罗县统计监测快报》9期,制作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与区域对比表10期,通过平罗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数据40全面、准确、详实地反映全县经济指标运行态势,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广应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各专业深入全县294家“五上”企业开展实地指导300余次,解决台账建立、数据录入、系统操作等实际问题;分专业分批次举办统计电子台账培训7期,覆盖500余人次;创新制作电子台账操作教学视频2个,操作思维导图1份,推动电子台账在“五上”单位实现安装全覆盖,安装率及使用率均超95%。三是强化数据共享联动。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入库、入规上限培育工作,多措并举推动达限企业应统尽统。2025年度入库规上工业4家,商贸4家,月度入库建筑业4家、房地产3家、商贸4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12个,持续有效扩大统计覆盖面。截至11月末,全县“五上单位”296家、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62个。同时强化对各部门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引导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熟悉统计制度,形成左右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数据质量。

(四)以“人”为根本,建强统计人才队伍

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持续巩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落实年”活动成果,着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书面述职,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职责落地见效二是规范干部任免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省以下各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双重管理制度,2024-2025年新任命统计局主要负责人3人次,均按程序书面征求自治区、市统计局党组意见,经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夯实统计执法人员基础。积极组织法治专干参加全区统计法治培训班,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参与区、市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执法人员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是提升统计队伍综合能力。持续加强统计人员法治化、专业化能力建设,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工业、能源、贸易、建筑业等报表业务培训20场次,参训1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数据上报率和数据质量。

(五)以“宣”为路径,营造依法治统氛围

坚持重要节点、重点工作为契机,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渠道,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抓好法治宣传。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重要节点,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300余份《统计法律法规手册》1000余册及各类宣传物资1000余份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平罗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和设置统计违法举报箱线下渠道,全面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地址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统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观看孙述涛、云南曲靖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通报数据失实问责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六)以“改”为导向,落实统计督察整改之责

紧紧围绕国家统计督察宁夏反馈问题清单,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逐项对照、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在<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宁夏统计局开展常规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方案》中,共认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质要义领会不深刻、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到位、统计法定职责履行还有不足、首轮(2019-2021年轮,下同)统计督察整改落实仍有短板4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条,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按照县全面依法治县办要求,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排查局内文件140份、政府印发文件4份,未发现统计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尚未健全。统计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单打独斗”现象,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贯通融合不够深入,信息壁垒未完全打破,统计督察整改推进效果未达到预期。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问题仍较突出。从数据质量核查情况看,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频繁更换统计员、原始凭证不规范、统计员理解偏差等问题成为造成个别调查对象数据误差的主要因素。三是统计法治学习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全县范围内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够强,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的深入性和扎实性不够到位,部分群体对统计法治知识的知晓率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法治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纳入常态化学习议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要求,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为支撑,以法治监管为保障,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提升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二)完善管控体系,强化依法统计。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修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加大数据质量核查频次与力度,严厉整治统计造假、错报漏报等问题,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持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密防范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全面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各类风险。

(三)提升培训实效,建强干部队伍。结合日常工作、企业核查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靶向培训”,精准破解统计工作痛点堵点。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对新入职、岗位变动及业务不熟悉的统计人员,开展分层分级分类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定期培训与灵活授课、实地走访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配合现场纸质知识测验等创新形式检验培训效果,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优化内部管理,调整干部职责分工与岗位设置,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补齐工作短板,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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