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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统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5年,平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
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导引领统计法治各项工作。一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内容,县政府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引导全县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依托党组会、干部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内容10余次,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推进党校培训常态化。联合国家统计局平罗调查队,持续深化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工作,连续7年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讲授统计法律法规。2025年围绕新修改《统计法》,为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年轻干部“补钙工程”培训班开展专题授课2次,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知理解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站位。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及时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及《关于转发<关于把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作为学习教育反面教材的通知>》,3名领导干部围绕防治统计造假开展交流研讨,通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法律法规责任意识,切实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
二、加强核查检查,提高法治能力
始终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有效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一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年内共抽取执法检查12家(次),涵盖工业、能源、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商贸、服务业等重点专业指标。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12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达到了以查促改的良好警示效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及“扫码入企”规定。同时,将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促进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的提升,形成自觉依法统计、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按照“即报即审、数出有据”的原则,对企业和报表单位的统计行为实施数前、数中、数后全链条规范。今年以来,各专业开展各级数据质量核查共1127家(次),其中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商贸等专业实现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全覆盖,对发现的差错数据均已督促企业完成修订更正。同时常态化开展平台月度即时查询,认真做好国家、自治区核查反馈,及时提供完整凭证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上报。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平罗县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印发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规划时间表、路线图,主动接受市统计局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统计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对照六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实地监督和检视整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入,统计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平罗门户网站、各专业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和设置专门统计违法举报箱线下渠道,向全社会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统计监督合力。截止目前,各渠道均未收到举报线索。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法治氛围
坚持以重要节点、重点工作为契机,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渠道,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一是抓好法治宣传。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重要节点,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300余份、《统计法律法规手册》1000余册及各类宣传物资1000余份。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持之以恒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工业、能源、贸易、投资等报表业务培训20场次,参训1300余人次。始终坚持“逢培训必讲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18场次。通过培训,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均有提高,能够在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数据上报,数据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切实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专业数据一月一解读、经济形势一季一分析、重要工作一事一要情”的原则全力做好统计服务保障,每月撰写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专报,每季度撰写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专报,年度各专业形成系列分析报告以供县委、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参考。年内两篇投资项目专报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每月完成并上报县(市、区)经济指标对比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区域对比表等各类表格,坚持用文字解读,用表格说话,用数据分析,最大限度的发挥“晴雨表”“预警器”“风向标”的统计服务职能。今年以来,共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余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夯实统计法治保障。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必学内容,积极推动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主体班次干部培训内容。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巩固拓展统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扎实开展自治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曝光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案件,依法公示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继续践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全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及履职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管控体系,筑牢依法统计根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通过加大数据质量核查频次与力度,全面整治统计造假、错报漏报等问题,全面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全面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
四是提升培训质量,建强统计工作队伍。结合日常工作和企业核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专题性培训,“靶向培训”打通统计痛点堵点。常态化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及“一对一”精准指导,详细讲解统计法律法规、核心统计指标解释及报表填报规范等内容,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平罗县统计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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