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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4-000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9日
标  题: 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平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统计工作始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牢牢把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等工作重点,提高了依法执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在“学”字上下功夫,全面树立法治思维

在全县统计系统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统计工作情况和统计法律法规,强化全县统计工作顶层设计,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政府常务会学法议题,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邀请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秀梅同志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切实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主题,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6次(扩大)会议上进行专题授课,详细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及业务能力。二是带动“绝大多数”。一方面第一时间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列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全文通报,全县13个乡镇、14个重点部门对文件进行借阅学习,以案为鉴,持续强化不敢统计造假的震慑。另一方面,结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学习,工信局、医保局、红崖子乡等部门、乡镇利用党委(组)会、干部例会等开展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纳入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切实增强了全县统计干部统计法治思维。三是狠抓干部学习。将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干部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业务培训会等载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点内容30余次。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原原本本的传达学习,对标对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正风、以案促改,让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维,在全局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在“用”字上求实效,全面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和通知要求,以建章立制规范统计行为,先后印发《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等相关制度及清单》等相关制度,全流程规范统计行为,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二是按时保质完成工业、能源、投资、农业、劳资等专业联网直报报表。投资专业梳理重点项目,对冠能新材料、大唐光伏等重点项目要求按月报送取数依据;房地产专业对重点指标紧盯不放,逐个核实;农业专业定期召开数据评估会;移民监测专业增加“一对一”培训次数,上门辅导,面对面完善补充数据。三是贯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的通知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强化留痕管理,防范人为干预统计现象。按照填报说明,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并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相关函文、信件、视听材料、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永久保存,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2023年度,未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四是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严格研判,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工作群、公示栏公示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函请各乡镇、各部门对2022年以来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自查,有效保障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截至目前,均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有效规避统计数据质量“人为干预”的问题。县委巡察办主动征求新一轮被巡查单位履行统计重点工作职责情况的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委统战部等11个单位统计报表报送、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等方面问题进行核实反馈,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凸显。六是始终坚持“专业数据一月一解读、经济形势一季一分析、重要工作一事一要情”的原则全力做好统计服务保障,每月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每季度撰写经济运行情况专报,每月完成并上报县(市、区)经济指标对比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区域对比表等各类表格,坚持用文字解读,用表格说话,用数据分析,最大限度地发挥“晴雨表”“预警器”“风向标”的统计服务职能。今年以来,共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45篇,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4次。

(三)在“治”字上求突破,全面推进专项治理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县统计系统围绕“四个必查”和“三个一批”,通过全面自查、走访督查、执法检查等有效措施,从严从细、从紧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印发《平罗县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平罗县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罗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推进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各自职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全面自查。建立自查清单,对“一套表”平台所有在库“规(限)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登记状态、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核查,梳理在库单位(项目)545家(个)、入退库单位(项目)265家(个)。函请发改、审批等部门复函反馈,建立问题清单逐个销号整改,进一步强化核查的结果运用和成果反馈。二是走访督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深入20家规上企业开展走访调研,重点听取企业统计数据报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现场分发《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表》《平罗县统计局工作调查问卷》,详细记录改进和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未发现违规干预等情况。三是执法检查。坚持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所有查处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不断提升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及时印发《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共抽取执法检查单位(项目)22家(个),涵盖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贸易等9个专业,涉及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本年完成投资、电力消费量等重点指标,达到了专业全覆盖。其中,数据无差错9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立案调查企业3家,达到了以查促改的良好警示效果。同时,将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对立案调查企业进行约谈,以“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的提升,形成了自觉依法统计、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四是数据核查。今年以来,围绕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本年完成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商品销售额等重点指标,各专业共计开展(含配合国家、区、市)数据质量核查866家(次),及时反馈、调查、核实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各类查询近1000条,均督促在当期或下期报表中进行修正。五是全面监查。通过平罗门户网站、各专业微信群广泛等线上渠道和在县统计局设置专门统计违法举报箱线下渠道,向全社会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统计监督合力。截至目前,各渠道均未收到举报线索。

(四)在“宣”字上做文章,全面拓宽普法覆盖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统计法治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工业、能源、贸易、建筑业等报表业务培训17场次,参训2000余人次。其中,工业、能源、人变专业在培训后通过现场测试的方式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培训质效。通过培训,各专业均能在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数据上报,数据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持续巩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落实年”活动成果,结合2022年制作的《平罗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编印《平罗县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800本,分发至各报表单位,为全县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夯实基础保障,为推动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具体标准和评价依据。三是自行探索完善规上工业企业电子台账全覆盖,利用微信小程序制“工业统计知识资料包”,将统计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培训课件等实时补充。组织各乡镇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专干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赴贺兰县金贵镇、利通区东塔寺乡实地观摩学习,进一步形成比学赶帮超氛围。四是及时印发《平罗县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增强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为提高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利用商超、集市等场所,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普法宣传、司法宣传、精神文明宣传等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先进理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不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堤坝进一步筑牢,统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各部门、乡镇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依法统计意识仍需提升,部分单位、乡镇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浮于表面;二是统计基层基础较为薄弱,部分企业和乡镇频繁更换统计员,统计人员业务情况不熟悉,统计知识匮乏,统计经验不足,影响统计质量;三是统计法治学习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全县范围内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够强,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的深入性和扎实性不够到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以思想建设为牵引器,夯实法治保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常态化列入学习议程,始终把政治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眼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带头执法守法、依法行政示范效应,狠抓科室与工作人员责任。

二是以法治队伍为奠基石,夯实统计力量。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各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统计执法证,充实全局执法人员力量,补齐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法实践,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切实推进全局执法人员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为全县统计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

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推动器,夯实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全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及履职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大各专业对联网直报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确保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四是以重大普查为出发点,夯实统计数据。举全局之力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普查登记、培训、催报、审核、改错、验收、上报等环节工作,确保正式普查登记数据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登记各流程工作,提高普查质量。同时,做好普查数据评估、基本名录库单位更新等工作,高质量发布普查数据公报,做好数据解读,收集整理五经普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做好五经普工作总结,切实提高普查质效。

五是以统计服务为落脚点,夯实服务保障。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强化统计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对新入职统计员、更换的统计员、业务不熟悉的统计人员开展分层分级分类的业务培训,除通过集中培训+个别辅导、定期+灵活、走访+指导等形式强化培训外,创新方式检验培训效果,继续开展现场纸质知识测验,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抓实内部管理,调整干部职责分工,优化岗位设置,充分激发统计干部学习才能、工作才能,补齐短板,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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