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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伏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23〕35号
各村、各办(中心)、驻乡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决定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通伏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决定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具体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全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逵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杜家伟 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 娜 人大主席
马 丽 党委副书记
闫 涛 党委副书记
张崇海 纪委书记
叶立国 政府副乡长
王仲良 武装部部长
路 婷 组织委员
杨敏雪 政府副乡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办(中心)主任
企业、驻乡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统筹工作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方面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制定检查重点内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层认真学习《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的通知》(宁安办〔2023〕45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照《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演练科目要精心策划、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二)各村、驻乡单位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及乡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凶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严厉打击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发动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5月上旬至2023年11月30日)。各村要于5月中旬前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乡综合执法办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并集中组织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安全培训。
(三)整改提高(2023年5月中旬至2023年11月30日)。
乡综合执法办联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场所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落实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及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积极推动协调解决。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巩固(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各村、各企业、相关各办(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乡综合执法办要做好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消除安全隐患。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公开曝光、临时查封、失信惩戒、停业整改、挂牌督办等手段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各村、各企业、相关各办(中心)加强发现隐患、严防隐患能力,前置处置能力,不定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环节,精准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指导。
(四)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安全素质。各村、各企业、相关各办(中心)要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同时强化精准宣传,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全乡形成“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大培训”的浓厚宣传氛围。
(五)强化考核督导,严肃倒查问责。专项行动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各企业、相关各办(中心)要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乡综合执法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村、行业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将严格责任倒查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明显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机制。各村、各企业、各办(中心)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推动建立健全全乡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七)强化信息报送。自5月起,各村、各企业每月26日12:00前将重大隐患清单报乡综合执法办。7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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