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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2025年第四季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按照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结合县河长办平时督导检查情况,现将第四季度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一)黄河干流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5年水质目标Ⅱ类,9、10、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Ⅱ类(达标)。
(二)“十四五”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5年水质目标Ⅱ类,9、10、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Ⅱ类(达标)。
2.沙湖2025年水质目标力争达到Ⅲ类,9、10、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Ⅳ类(剔本底Ⅳ类达标)。
3.都思兔河(入黄口)2025年水质目标Ⅴ类(氟化物不参与考核),9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Ⅳ类(剔本底Ⅳ类达标)、10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Ⅴ类(剔本底Ⅴ类达标)、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Ⅳ类(剔本底Ⅲ类达标)。
(三)黄河主要支流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都思兔河(入黄口)2025年水质目标Ⅴ类(氟化物不参与考核),9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Ⅳ类(剔本底Ⅳ类达标)、10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Ⅴ类(剔本底Ⅴ类达标)、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为Ⅳ类(剔本底Ⅲ类达标)。
(四)主要入黄排水沟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1.第三排水沟监测断面(平-惠交界 同进):2025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9、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Ⅳ类(达标),10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Ⅴ类(不达标,化学需氧量超标)。
2.第四排水沟监测断面(入黄口):2025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9、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Ⅳ类(达标),10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Ⅲ类(达标)。
3.第五排水沟监测断面(平-惠交界 李岗):2025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及以上,9、10、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Ⅲ类(达标)。
4.三二支沟监测断面(平罗县-大武口区 下沙路):2025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9、10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Ⅳ类(达标),11月份水质实际监测均为Ⅴ类(不达标,化学需氧量超标)。
二、水利部图斑复核完成情况
(一)推送图斑复核
水利部2025年度推送解译图斑共19个,现已全部完成复核工作。其中,黄河红崖子乡段长实能源有限公司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加油站问题(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事项)已纳入河湖“四乱”问题清单管理,整改工作正在推进。
(二)图斑“回头看”复核
水利部2025年图斑“回头看”工作共推送图斑45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复核并通过省级审核164个,其中97个通过流域审核、6个通过水利部审核,复核率达36.2%,完成自治区年度考核审核通过30%的既定目标。剩余289个图斑中,271个桥梁、渡槽、水质监测站、抽水泵房类地物,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及行水安全复核论证;其余18个临河房屋及其他地物,需协调属地乡镇限期完成拆除整改。
三、河湖库“四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水利部、自治区、市暗访督办问题
1.黄委河湖局致函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关于“陶乐镇施家台子村民投诉举报平罗县陶乐镇施家台子村附近黄河河道内存在违规修建码头,影响河势问题”1件。经现场核实,违规修建码头问题不属实,但发现存在私自使用废弃混凝土块、砖块等物料加固河堤的违法行为,已责令陶乐镇限期完成整改。
2.自治区河长办暗访发现关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彩钢房、砖房及大棚,侵占河道约1200平方米问题”1件,涉及5个具体问题点位。经督促整改,责任单位高仁乡已完成养殖大棚拆除工作,但剩余4个违建问题整改推进较为滞后,尚未完成整改销号。
3.市级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1件,涉及三二支沟3个具体问题点位。其中,崇岗镇负责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前进农场负责的1个问题,因冬季地面封冻,步行台阶清理作业存在较大困难,暂未整改,计划待来年开春地面解冻后,组织清理整治。
4.市河长办督办问题2件,一是关于“第五排水沟平罗黄渠桥段沟道内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责任单位黄渠桥镇已完成整治并销号。二是关于“在黄河管理范围内2处违规搭建养殖圈舍问题”,因责任单位高仁乡河长履职不到位,巡河工作流于形式,致使河湖“四乱”问题出现反弹,2处违规养殖圈舍至今未完成整改。
(二)河湖库“清四乱”整改销号问题
截至目前,累计录入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问题共26件,其中:县河长办巡查发现问题12件(含水库问题1件、重点排水沟问题11件),已全部整改销号;自治区图斑“回头看”自查发现黄河流域问题4件,均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水利部推送解译图斑纳入“清四乱”问题清单管理2件,其中高仁乡养殖大棚问题已整改销号,黄河红崖子乡段长实能源有限公司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加油站问题正在推进整改;2025年水利部图斑“回头看”关联“清四乱”问题8件,均未完成整改,涉及黄河流域6件(高仁乡5件、自然资源局1件)、西大湖流域2件(姚伏镇2件)。
(三)县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
第四季度,县河长办聚焦黄河干流及第三、第五排水沟重点流域,开展河湖“清四乱”督查巡查6次,累计发现问题23件。按流域及属地划分:黄河流域3件(高仁乡2件、陶乐镇1件),第三排水沟2件(城关镇1件、高庄乡1件),第五排水沟18件(城关镇7件、黄渠桥镇6件、通伏乡5件)。
截至目前,23件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0件,未完成整改3件(陶乐镇1件、高仁乡2件),整改完成率达86.96%。从督查情况来看,沿黄各乡镇对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河湖巡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四乱”问题反弹现象突出。其中,高仁乡问题尤为严重,在黄河管理范围内违规搭建大面积养殖圈舍;天河湾南域2023年已整改销号的图斑出现反弹,新增2处违规彩钢房。沿河各乡镇需进一步压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坚决严防“四乱”问题新增反弹,切实筑牢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四)县级督办整改问题
截至第四季度,县河长办累计下发督办单11件、整改通知3件,所有交办事项均已按期完成整改并实现闭环销号。
附件:1.平罗县重点河湖水质监测情况统计表
2.督办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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