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十一期通报
根据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结合县河长办平时督导检查情况,现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2024年10月份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一)黄河干流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4年水质目标Ⅱ类,实际监测9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
(二)“十四五”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4年水质目标Ⅱ类,实际监测9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
2.沙湖2024年水质目标力争达到Ⅲ类,实际监测9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
3.都思兔河(入黄口)2024年水质目标Ⅴ类(氟化物不参与考核),实际监测9月份水质为劣Ⅴ类(剔本底Ⅳ类达标)。
(三)黄河主要支流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1.都思兔河(蒙宁省界)2024年水质目标Ⅳ类,实际监测9月水质为Ⅳ类达标。
2.都思兔河(入黄口)2024年水质目标Ⅴ类(氟化物不参与考核),实际监测9月份水质为劣Ⅴ类(剔本底Ⅳ类达标)。
(四)主要入黄排水沟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1.第四排水沟监测断面(入黄口):2024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9月份实测水质为Ⅲ类达标;
2.第三排水沟监测断面(平-惠交界 同进):2024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9月份实测水质为Ⅳ类达标;
3.三二支沟监测断面(平罗县-大武口区 下沙路):2024年水质目标Ⅳ类及以上,9月份实际监测水质为Ⅲ类达标;
4.第五排水沟监测断面(平-惠交界 李岗):2024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及以上,9月份实测水质为Ⅲ类达标。
二、河湖库“四乱”问题边查边改情况
(一)水利部及区市发现问题的核实整改情况。
1.水利部检查发现问题推进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件,整改销号4件,正在推进1件为平罗县李岗村一队(经现场复核为宝丰镇吴家湾村)附近,问题线索:黑龙沟沟道管理范围内乱建。
2.水利部图斑核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水利部给平罗县解译推送图斑281个,县河长办及责任乡镇对281个图斑进行了现场复核,认定为问题的共4件,其中小水沟3件,均为乱占,大水沟1件,属于乱堆,截至目前,已经整改4件。
3.市河长办无人机巡测发现“四乱”问题推进落实情况:市河长办无人机巡测发现问题75件,经县河长办、各乡镇现场复核认定为“四乱”问题9件,已整改9件。
4.水库“四乱”推进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共发现水库“四乱”问题5件,清理整治5件。
(二)县级河长办暗访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自查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情况。
县河长办在11月初对县级重点河湖进行督查检查,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46件,其中第五排水沟69件(通伏乡8件,姚伏镇12件,城关镇3件,渠口乡10件,头闸镇7件,黄渠桥镇29件),第四排水沟10件(姚伏镇5件,通伏乡5件),第三排水沟12件(姚伏镇5件,城关镇7件,高庄乡0件),五二支沟14件(城关镇11件,高庄乡1件,黄渠桥镇2件),五三支沟4件(头闸镇2件,灵沙乡2件,宝丰镇0件),五四支沟36件(城关镇0件,高庄乡16件,黄渠桥镇20件),汝箕沟1件(崇岗镇1件)。各乡镇对河湖长制工作“四乱”整治重视不够,河湖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不足。
2.督促整改情况。
按照河湖管理工作安排及“四乱”清理整治动态化、规范化要求,目前已整改完成30件,剩余的116件正在推进。
三、河湖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排查入库整治推进情况
按照《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排查入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排查全县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档入库,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沟道及湖泊涉河项目外业调查及归纳整理工作,河湖所属乡镇按照要求补充完善涉河项目相关信息,截至11月18日,13个乡镇完成所在辖区部分涉河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四、水利部河湖图斑推进落实情况
水利部按照解译一批推送一批的原则,水利部给平罗县推送河湖图斑281个,县级核查图斑共计142个,涉及8条河湖,完成142件;乡级核查图斑共计139个,涉及9个乡镇16条河湖,图斑核查的清单及相关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乡镇,乡级完成图斑139个,其中渠口乡完成图斑核查36个,通伏乡完成图斑核查24个,崇岗完成图斑核查28个,黄渠桥镇完成图斑核查12个,灵沙乡完成图斑核查11个,陶乐镇完成图斑核查10个,姚伏镇完成图斑核查9个,宝丰镇完成图斑核查8个,高仁乡完成图斑核查1个;完成水利部河湖库图斑复核相关印证资料上传281个,通过省级审核277个,被省级驳回4个,均为大水沟。
四、督办件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县级督办通知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县河长办共下发督办单6件,整改销号5件,整改销号率83.3%,1件正在办理:一是平河长办督发〔2024〕04号2023年自治区河长办第一季度暗访发现石嘴山市宝丰牛羊肉经营有限公司在黑龙沟右拜有部分彩钢房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为“乱建”问题的督办未办结。
附件:1.水质监测统计表
2.督办单统计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