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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3-012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标  题: 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四期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四期通报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县河长办平时督导检查情况,现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3月份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根据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宁夏水环境监测中心反馈的监测数据统计,2023年平罗县境内重点河湖2月份水质情况:

(一)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

2.沙湖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

3.都思兔河(入黄口)2月份结冰未监测;都思兔河(宁蒙交界)2月份水质断流未监测。

(二)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第三排水沟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2.第四排水沟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3.第五排水沟上游段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平惠交接断面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4.三二支沟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

二、全县3月份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河湖巡查情况

(一)全县总体巡河情况。

根据宁夏河湖长信息管理平台巡河工单统计,2023年3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共计应巡河723次,有效巡河859次,巡河率为118.8%。

(二)各级河湖长总体巡河情况。

1.县级河湖长3月份巡河情况:县级河长应巡河12次,实际有效巡河12次,巡河率100.0%。

2.乡级河湖长3月份巡河情况:应巡河168次,实际有效巡河205次,巡河率122.0%。

3.村级河湖长3月份巡河情况:应巡河543次,实际有效巡河642次,巡河率118.2%;其中,灵沙乡村级河长巡河率为78.9%。

(三)县、乡、村河湖长具体巡河情况。

3月份县级河湖长12人巡河具体完成情况:全部完成巡河任务;

3月份乡级河湖长91人,未100%完成巡河任务的有:通伏乡:王娜,人大主席,巡河第四排水沟通伏段,巡河率50.0%;城关镇:黄飞,人大主席,巡河第三排水沟,巡河率50.0%,郭红刚,镇党委副书记,巡河五四支沟城关段,巡河率0.0%;红崖子乡:马阳,副乡长,巡河永红干沟,巡河率0.0%。

3月份村级河湖长159人未100%完成巡河任务的有:通伏乡:张晓敏,综治中心主任,巡河黄河通伏乡通伏村段,巡河率66.7%,虎玉洋,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巡河一支沟通城村段,巡河率0.0%,祁正军,财经服务中心主任,巡河二支沟通伏乡兴林段,巡河率66.7%;渠口乡:分水闸村,郭伟军,巡河率66.7%;灵沙乡:统一村,马慧萍,巡河率66.7%,富贵村,马林峰,巡河率33.3%,胜利村,王金虎,巡河率0.0%,田家村,李国民,巡河率33.3%,灵沙村,马万林,巡河率50.0%,田家村,金艳萍,巡河率0.0%,东润村,马希军,巡河率0.0%;红崖子乡:三棵柳村,张明德,巡河率66.7%,红崖子村,刘振,巡河率0.0%。

三、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巡查暗访情况

为了确保河湖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持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县河长办对全县重点河湖和乡级管理重点河湖进行了暗查暗访常规巡查,共发现非法在黄河河道取水、占用黄河河道,挤占河道,河道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4件(处),下发督办函件3件、督办单1件,其中通伏、陶乐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及时整改,并将书面整改销号材料上报县河长办及相关县级河湖长销号,灵沙乡没有按照要求对黄河河道内乱堆粪土阻碍行洪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黄河平罗段李少兵扬水泵站环境整治不彻底,“四乱”问题至今未销号,同时发现在李少兵抽水站引水渠上游段(东侧)约40米处,又有村民私建简易抽水泵站非法取水。灵沙乡要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该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四、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推进情况

县人民政府于2月初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黄河平罗段河道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沿河七个乡镇切实做好黄河河道及滩地管理工作,沿河乡镇通过各种方式给农户宣传讲解。近期县两办督查室联合县河长办对沿河乡镇黄河河道及滩地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通伏乡存在在河道管理线以内平整滩地现象,通伏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职,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清除矛盾隐患,切实将河道管理及滩区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平罗县重点河湖水质情况统计表(附表1)

     2.3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附表2、2-1、2-2)

     3.督办单统计表(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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