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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6-000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行政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行政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中心)、各站所: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行政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

        用规则(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   法〉水行政处罚裁量

        权基准(试行)》

      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行政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平罗县水务局  

2026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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