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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平罗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强化水利法治建设,依法履职尽责,以扎实法治保障护航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深化理论学习。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各项任务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例会、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1次,干部例会学习11次。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2025年学习各类法律法规48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决策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履职及学法守法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今年以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
(二)落实依法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1.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贯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合同协议签订、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职能。2025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合同17份次,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参与化解行政争议及矛盾纠纷(含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7件10余次,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要求。今年我局对起草的《平罗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惩办法》《平罗县用水权使用费收缴和使用办法》2份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亮证执法”制度,完善立案审批、责令整改、自由裁量权运用、文书制作等流程,确保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合法规范。深化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切实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开展巡查90余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6件,处罚11起,共计罚款35.95万元。处罚案件涉及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方面。开展河东地区农业企业非法取用水情况专项检查,目前专项工作仍在推进中。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严格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列明的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开展工作,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检查制度,2025年开展扫码入企行政执法检查14次。
3.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对今年已办结的11起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资料进行梳理自查,重点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与采信、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化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年内办理的340件行政许可事项和11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在宁夏十公示信息平台公开,同时,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按季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依托“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监管数据,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现监管过程全记录,2025年录入监管数据15条。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4.提升执法队伍素养。制定2025年干部学法清单,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学法专题讲座1期,组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次,组织干部职工共65人参加线上学法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执法培训4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2025年组织7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通过考试6人。目前,全局取得水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有31人。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程序规定,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处理化解,配合县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2件胜诉,1件正在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涉及我局1件行政复议案件获得复议机关支持。
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信访等渠道转办的涉水投诉、咨询和建议,其中,签收“12345”平台转办件32件,受理涉水各类信访事项7件,均已办理答复。
(五)强化水利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完善平罗县水务局2025年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聚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用水权改革、防汛、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采取集中宣传、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入企走访、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2025年以来,共计开展各类集中宣传10余次,悬挂条幅1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品1500余份,微信转发宣传信息24条,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3期,全年组织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20余次。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结合起来,把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结合起来,将涉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社会水利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透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存在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的情况,未能将其完全贯穿到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应对复杂新型水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的系统性和深度,以及案例教学和实际应用方面仍有欠缺。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对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研判不够精准,宣传内容与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
三、下一年度计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拓展学习宣传广度、深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实践成效。
(二)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水利行业执法监管,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聚焦河湖库保护、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安全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与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与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律师等进行专题讲座和以案释法,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增强宣传实效性。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和群众需求,开展精准化、互动式普法宣传,推动普法与执法、服务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性。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健全涉水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源头治理能力。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信访诉求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涉水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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