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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村民委员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村民委员:
报来《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村委会灌溉水源井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收悉。原取水许可证(编号:D640221G2022-0064)取水权人名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村民委员,取水许可法定代表人为崔万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取水许可量32.1408万立方米,水源为地下水。
经审查,申请延续的证明文件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村民委员取水许可证(编号:D640221G2022-0064)取水有效期从2023年4月28日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取水权人、方式、水量、用途、地点、退水地点等不变。
在替代水源到达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并能满足你村农田灌溉用水的情况时,你村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平罗县有关规定,依法取缔你村自备水源井,并无条件配合封填自备井。
平罗县水务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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