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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 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108号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安全生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人流、车流、物流较为集中,同时,各商贸流通企业促销活动增多,造成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确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环境平稳,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全覆盖检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风险源(点)、隐患多发区要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做好促销期间的应急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自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继续保持并形成长效机制,遏制各类安全隐患。
(一)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及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杜绝各类非法、违法操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新员工入职前培训;聘用证件齐全、有资质的人员或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检验和电气操作,及时张贴、更换安全警示标识,利用显示屏为群众做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辖区各加油站要自觉遵守摩托车加油、散装汽油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商贸流通企业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几点:
1.各商场、超市重点排查中控室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排烟、排风口是否堵塞,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配备齐全;电气火源是否安全;消防栓、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区域规划标准等。
2.各加油站重点排查监控设施是否完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罐区、加油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
3.各企业排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标识、应急照明、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日常巡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彻底。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商贸流通企业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做好自查的同时,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要严格落实好轮流带班制度;要坚持做到24小时带班值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事故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县商务经合局,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上报电话:商务经合局0952—6095059;苏海燕:6095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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