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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18-780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标  题: 关于做好自治区60大庆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18〕10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自治区60大庆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商务发〔2018〕103号

  为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县商贸领域安全运行,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商贸流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商贸流通企业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带头值班制度,带头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工作,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责令员工按照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及时组织对新员工开展岗前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避险逃生及应急处置和救援处理能力。 

    二、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大自查自改整治力度,彻底查找本单位薄弱环节,安全隐患,风险点(源),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台账。对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由本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我局将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较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追责,给予行政处罚。 

    (一)自查内容    

    1.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使用;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明显;应急灯是否完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标准,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安全风险辨识是否组织培训学习。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轮流值班落实情况。 

    3.应急管理情况。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4.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加油站在开展以上排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散装汽油、摩托车加油的登记,卸油、加油的安全防范。 

    6.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利用电子屏、广播等载体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并在入口和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宣传画报。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商贸流通企业在做好自查同时,要时刻提高警惕,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知值班操作规程和有关应急预案,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事故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报告。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县商务经合局。 

   联系人:苏海燕 

   联系电话:0952-60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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